第三十四章 解釋(第2/3頁)
章節報錯
——北城,301國道。
沈南蕭坐在車裡,他對柳柒的行為有些啼笑皆非,這個丫頭,到底什麼時候能不騙他?
要不是南宮術還躺在醫院,他早就在知道柳柒去白順鎮的時候就把她逮回來了。
如今小丫頭是個大人了,他也會給她幾分面子。
“吳峰,去桃東新區。”沈南蕭道。
吳峰有些詫異,隨後想起什麼,問道:“總裁,那種小企業沒必要去應酬吧?”
說完這句話,吳峰突然又想到了什麼,柳鳳在桃東新區,剛聽到柳柒要去。
“總裁是要去接柳小姐?”吳峰已經開始打方向盤了。
―――白順鎮公安局。
趙陵已經被送去了醫院,而趙氏夫婦兩人被帶回了公安局。
“都你大姐的主意,賣什麼孩子啊!要不是她,我早就帶著女兒去城裡打胎了。”趙母王花此時完全不想承認任何罪行,於是和老公互相責怪了起來。
趙父一聽,頓時急了,“什麼叫都是我大姐?我大姐當時說賣孩子賺的錢對半分,你也同意啊!”
“什麼叫我同意了,你當時不也同意了嗎?還不是你嘴巴大,和你大姐說了!”
“肅靜!這不是你們吵架的地方。”白警官看著這兩人,本來還不知道要賣孩子的事。
夫婦兩人立馬安靜下來,都低著頭向兩邊撇開,誰也不願意理誰的態度。
“我問你,你們口中大姐是什麼人,是不是趙陵大姑?她叫什麼名字,做什麼的?”白警官對著趙母問道。
“我知道,他大姐在城裡,做什麼的我不清楚,名字叫趙大芳。”趙母很耿直地了出來,她接著又道:“這事和我們可沒關係啊,我們什麼時候能走?”
白警官冷笑一聲:“暫時別想了,等小女孩檢查出來,你們兩個,依法定罪。”
他看著兩人實在是覺得噁心,趙陵在被救時,向警察訴說了這對夫婦所有的罪行。
當時,幾個警察都震驚了。
“這……我們能有什麼罪?”趙大強當場就急了,直接站了起來。
旁邊寫記錄的警察當即道:“請你坐下!”
白警官冷了神色,“你們夫婦毆打子女不說,還有你趙大強,如今涉嫌強姦!”
趙大強瞪大了眼睛,指著白警官氣沖沖道:“她是老子的女兒,老子怎麼對她都是天經地義……”
……
―――桃東新區。
晚上12點。
柳柒已經在車上睡著了,月叫了半天才她叫醒。
“啊,到了啊?”柳柒恍恍惚惚地伸手去解安全帶,接著拿手機和藥下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