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早就準備好的審訊(第2/3頁)
章節報錯
一直審問她的男警官用筆在桌上敲了敲,開始有些不耐。
“那你問,我答。”宛之回答得不卑不亢。
“交代犯罪事實,如何計劃殺人,作案動機。”
宛之:“我沒殺人。”
那人搖一搖頭,將另外一堆照片推到宛之面前。
宛之只是掃了一眼,便有些不適,歪過頭。
“轉過來!”
宛之皺著眉,逼迫著自己去看那些血淋淋的照片。
男人一張一張把照片擺正,剛擺成一排,指著浴缸裡的照片,
還未來得及問話。
宛之便歪著身子,乾嘔起來。
男人將垃圾桶踢到宛之面前,對一旁的同事說道:“去給她倒杯水。”
待那人出去以後,他繼續審問。
“這照片上的人,你是否認識?”
宛之胃部一陣抽搐,臉色蒼白,努力緩了緩,坐正身子。
“我沒有殺人。”
“問什麼答什麼,不要答非所問,照片上的女人,你認不認識。”
宛之:“認識。”
“她是誰?”
宛之:“我丈夫的母親。”
“你跟她是否不合,一直有矛盾。”
宛之抬眼,要將這個引導她回話的男子看個真切。
男子心裡素質極好,也同樣盯著宛之看。
雙方都沉默著,倒水的男同事進來,端起水杯喂宛之喝水。
宛之轉頭,無聲抗議。
“在我的律師來之前,一個字都不會再說。”
男子連連點頭:“好,你不說,那我們說。”
宛之一直看向玻璃…
“7月31日,下午16:00左右,你在向府公寓1棟18層2號,也就是你的公寓,將被害人裘煜殺害,
並分屍,你可認罪?”
宛之望著玻璃,一動不動,對於向他潑髒水的男子,她一個字也不屑聽。
男子繼續陳述事實:“你在衛生間裡,實施殺人分屍後,再將被害人的肢體,
用公寓的洗衣機進行二次侮辱,你承不承認?”
宛之:“……”
男子將桌上擺放的一張照片,移到宛之面前,輕輕敲了敲桌子。
“人贓並獲,我們趕到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