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我要變成罪人了嗎?(3000)(1/2)(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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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很快的將任野的生平事蹟大概的翻了一遍。
如果可以的話,安樂其實可以連他今天穿什麼顏色的內褲、上了幾次廁所、大的還是小的,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但安樂可沒有那個興趣,也沒有那麼多時間。
畢竟這其中包含的資訊量,可是任野的一生,想要完全讀取,不知道要浪費多少時間。
安樂只是粗略看了個大概。
簡要概括一下任野的一生,他活得簡直像是某種都市異能的男主角。
任野出生在一個富貴人家中,說是大少爺也不為過。
而且他從小就覺醒了超凡能力,擁有超越常人的力量。
但任野對此卻選擇了隱瞞,在外人看來,這或許有些難以理解,這段時間以來,安樂倒是漸漸能理解背後的原因。
——成為超凡者固然是幸運的,但同樣是不幸的。
在獲取超凡能力後,超凡者會很自然的被旁人所疏遠。
這就好比普通人和常年鍛鍊的肌肉男說話,都難免客氣三分,若是後者拿著武器,那就要更客氣,唯恐激怒對方。
而超凡能力,卻遠比“肌肉”“武器”更加可怕。
鶴立雞群者,如不被愛戴,則必遭疏遠。
超凡者和一般人關係正像如此。
即便二者都還是人類,好像也能融洽的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但早有一層看不見的可悲的厚障壁,隔在他們之間。
心靈的平等,建立在物質平等的基礎上。
更不要說,超凡能力還有可能會引來災禍。
所以任野極力隱瞞超凡者的身份,像是某位上班族一樣,只想過平靜的生活。
只是天不遂人願,任野的家族也不知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還只是單純的巧合,被一幫邪惡的超凡罪犯滅門。
即便任野是超凡者,但他那時畢竟只是一個孩子,無力反抗,只能帶上身旁的侍女,勉強逃離追殺。
而命運的劫難遠沒有放過他。
在逃亡途中,任野忽得感到眩暈、渾身不適,最後不省人事。
等他醒來後,便已經在那座充滿血腥的地下競技場中。
只不過任野並非臺上的觀眾,而是被關在籠中的商品。
原來,那位侍女竟是那批超凡罪犯的內應,反手就把他賣了出去。
遭此劫難,任野本該心灰意冷、黯然神傷,成為貨架上的商品,死在無人知曉的角落。
然而戲劇性的轉折就此開始。
任野主動要求上那擂臺,與異種怪物戰鬥。
在眾目睽睽之下,任何人都以為他要被怪物撕碎、吞食,可他居然展現瘋狂的姿態和可怕的戰鬥直覺,反過來在臺上把怪物吞進腹中,因而獲得了被詛咒的力量。
自那以後,任野一步步從微末中崛起,踩著敵人的屍骨,漸漸成為競技場中的新星。
最後,被一名聖血裔收入手下,擺脫茹毛飲血的生活。
那名聖血裔也絕非抱有善意,而是將任野視作上好的食糧。
只是,任野成長的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
他成功反殺那名聖血裔,掠奪對方的一切,包括身份、資產,隨後隱姓埋名了一段時間。
再度出現時,任野便已然成為b級。
不僅找到並殺死從前滅門的犯罪團伙,還在這過程中認識了數名紅顏知己,立下要毀滅灰血組織的宏願。
安樂心想:‘這段故事擴寫一下,二三十萬字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