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切下來的小——丁——丁,走到廚房裡面,用火去烤。

他將丁——丁烤得很焦,就像臘肉一樣。

還在上面撒了一些調料,聞著很香。

他自己都忍不住想要嘗一口了。

但他最終還是忍住了。

因為一想到弟弟每天拿它來撒尿,馮宏盛便感到非常噁心。

他帶著烤熟的丁——丁,來到房間裡面,強塞到弟弟嘴巴里面,逼他吃下,口中同時冷笑著開口說道:

“你不是很喜歡吃臘肉嗎?”

“這是從你自己身上割下來的肉,味道肯定不會差的!”

他的弟弟不肯吃,馮宏盛便一巴掌扇下去,將他的牙齒,也打得掉了下來。

在他的逼迫之下,他的弟弟,最終只能將丁——丁,混著自己的牙齒,一起吞了下去。

看著弟弟終於感受到了他曾經所承受過的痛苦,馮宏盛的心情,頓時變得無比暢快!

這是他這輩子,做的最快樂的事情!

他非但沒有後悔殺掉家人,反而還感到說不出的痛快!

他沒有繼續折磨他的弟弟,因為他覺得這麼做已經足夠了。

到底是一家人,還是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過分。

於是,他便在弟弟的脖子上面,砍了一刀,給了他一個痛快的,結束了他的痛苦。

隨後,他將一家人的屍體,全都搬到客廳裡。

從小到大,依次排開。

他找出家裡的蠟燭,全都點上,將客廳照得,亮如白晝。

緊接著,走到廚房裡面,自己弄了一點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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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拿出了父親珍藏多年的藥酒,坐在所有屍體面前,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沒有感到絲毫的不適。

吃飽喝足,他也在地上躺下,呼呼大睡。

第二天,他一直睡到中午方才起來。

起床之後,他並沒有因為殺人感到慌亂,而是不急不慢地燒了一鍋水,舒舒服服地泡了一個熱水澡澡。

然後,他換上哥哥乾淨好看的衣服,接著在父親的房間裡,找到一把匕首,藏在衣服裡面,慢悠悠地走出了家門。

走的時候,他將院門用鐵鎖鎖上,以免被別人發現裡面的屍體。

他故意在大街小巷上晃盪,吸引那些平日裡經常欺負他的那些大孩子的注意。

很快,他們便發現了他,大聲叫罵著朝他衝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