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警徽上方帶著雄鷹的高階警監,帶著七八幾個警察進來,沒有特警出動,看來這幫人還是很圓滑的。

“楊佑先生,我們查到你名下的房產只有樓上兩層,而一樓店鋪和地下室的所有權並不是你本人,但你卻一直在使用它們。

就這件事,我們需要你配合調查。”

“咦?不錯啊,這個角度找的好。”

楊佑都不禁讚了一句。

這間店鋪是他當初用一個獎品手鐲換的,後來那傢伙又被人殺了,所以這店鋪有個狗屁的過戶手續。

這幫NYPD找事的角度的確清奇。

弗蘭克不禁笑著說

“警察先生,你該不會覺得,用這個罪名就能把他關起來吧?”

這警察倒也有意思,聳聳肩說

“奉命行事而已,結果如何與我們無關。”

這算是表明了,是背後有人命令他這麼做,因此楊佑對他的觀感倒也好了幾分。

弗蘭克說

“這間店鋪的所有權是楊佑先生,但的確沒有法律檔案,你要是實在要拿這個說事,就當我們這是逆權侵佔吧。”

警察點點頭,表示認同這個解釋。

所謂的‘逆權侵佔’,是土地私有制的國家搞出的東西,意思是說你在一個地方住的足夠久了,這期間原主人沒有要求你離開,這地方就成了你的合法財產。

算是為了防止土地被有錢人過度壟斷,而產生出來的法律條例。

當然具體實施起來有很多細則,但大致就是那麼個意思。

弗蘭克的話說的很明確,沒有正主出來說話,你就當我們是來合法霸佔地盤的。

而正主早就不知道死在什麼地方了。

“這間店鋪的合法所有人,伊森先生已經失蹤一年多了,我們有足夠的線索證明他已經死亡了,現在懷疑楊佑先生你與伊森的死有關係,需要你回去協助調查。”

這次不用弗蘭克開口,楊佑就不耐煩的說

“警察先生,等先找到那個叫伊森的屍體,再來想著怎麼給我定罪吧。

要是你堅持想帶我回警局,我看你人不錯,就不為難你了,一千塊的保釋金提前給你,就當大家各退一步好了,你可別自找難堪。”

楊佑一邊說,從口袋裡掏出幾張富蘭克林放在桌上。

這位警官雖然知道史塔克集團跟楊佑關係匪淺,自己這點小罪名肯定刁難不到他的。

但NYPD可是全美數一數二警察局,勢力背景雄厚,絕對不是像一些地方警局,來個有錢人就能威脅的了的,他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囂張的嫌疑人。

本想繼續強硬下去的,想了想死相慘烈的金並,似乎為了別人的事動怒犯不著。

這警察冷笑著說

“好吧,既然這樣,回頭移民局還會來找你核實一些資料。”

說完轉身就走。

他的這一舉動,也算是間接救了自己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