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華龍練習生(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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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時分。
華龍娛樂公司藝人經紀部一間辦公室內。
此時的合同已經列印出來了,陳歌摸著還有些發燙的紙張重新將所有條款快速檢查了一遍,確認之前的條件全部在內之後,簽下了字。
當陳歌在合同上籤下自己的大名後,高婉華笑著起身跟陳歌握了下手,鼓勵了一番。
“以後就都是華龍的人了,你作為練習生一定要努力,出道的機會只能靠你自己爭取,不過資源方面我會安排,你放心好了。”
陳歌點了點頭。
這時,高婉華像是想到了什麼似的再次開口:“對了,咱們公司對於練習生的住宿並沒有什麼要求,你倒是可以自由安排,不過訓練不能遲到。”
“好的,那我就先走了高姐。”
離開了辦公室,陳歌也算是鬆了口氣。
自他簽下字的那一刻起,他接下來的兩年內都將是華龍的練習生。
前世作為一個娛記,這一世作為練習生,陳歌哪裡能不明白資源對這一行藝人的重要性。
即便你再有才華,沒有資源,沒有露臉的機會,那麼想火依舊難如登天。
所以今天這個決定由不得他再三猶豫,只為了能夠為自己爭取最大的資源和機會,早日出道。
至於兩年的合同期限,對於陳歌來說還算滿意。
畢竟兩年的時間說長也不長,說短不也短。
離開公司雖然是遲早的事,但陳歌接下來需要考慮的是怎麼在這兩年來將資源最大化為自己服務。
走出公司,陳歌並沒有打算入住練習生寢室,反而開啟了一個租房網站,找到了原先便看好的幾所房子裡其中一個的中介電話直接打了過去聯絡,定了一會就辦理入住手續。
房子之前陳歌已經看過,一室一廳四十平米,一月五千,押一付三,家電齊全,可以開火做飯,精裝修,完全滿足了陳歌的個人要求。
雖然租金有點貴,但是附近的地段以及整體的房價決定了這個價格,這已經是陳歌精挑細選下來最合適的房子。
原本之前陳歌便已經有了租房子的打算,畢竟隨著升級難度的增加,他所需要的的聲望值也越來越多。
為了更方便以及不被別人打擾,同時他現在也已經有了這個經濟能力,所以他乾脆決定出去住。
沒有過多停留,由於距離不遠,陳歌一邊熟悉著周邊的情況一邊往約定的地點走去。
“這房子坐北朝南,冬暖夏涼,而且還是首租家電嶄新,各方面條件挺好。”
陳歌在房子裡仔細轉了一圈,心裡十分滿意,所以也沒有猶豫道:
“籤合同吧!”
見陳歌這麼爽快,中介也是十分熱情的聯絡了房東當即簽下了合同,交了房租,全部搞定。
……
……
翌日上午。
按照約定,陳歌早早便來到了藝人經紀部,而高婉華已經在辦公室內等待。
“聽說你沒有在公司的寢室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