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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瘋了!

桌上菜一口沒吃,走出茶餐廳的池默無語搖頭,這錢元明宋德也太貪婪了吧,五百萬,五十萬還差不多。

最多,不超一百萬,還真是敢要。

得了,沒什麼好談的了。

以這老狐狸說話滴水不漏,就算交易也絕對是現金,不會用轉賬。

上次通話與這次面見的錄音,也基本沒有什麼可直接採取性證據。

如此,還廢什麼話,第二方案吧。

想到這裡,池默心中暗歎。

其實第一方案,拿錢贖回劇本,只要雙方交易完成,就可以報警;手頭有賊影的做案和口述證據,鐵證。

只要警方順藤摸瓜由賊影往上查,哪怕錢元明宋德收劇本時用的是現金也能坐實指使盜竊,加敲詐勒索。

至少三年以上刑事,估計沒問題。

只是這樣,就把跟他一塊配合挖坑的賊影也坑了進去,不講品德。

畢竟此前說了只要配合挖坑,便不報警,轉頭就毀諾出賣,太艹!

況且,這樣一來,他和賊影聯手作假劇本挖坑的事情,也會暴露,雖然應該不犯法,但也涉嫌故意坑害。

少不得也會被判定個,人生汙點。

和諧社會,遵紀守法,不能太汙!

其實,坑不坑賊影不重要,事後出來補償一番即可;就怕錢宋兩人出來後要報復賊影,還有那什麼豪哥。

賊影說,那豪哥手上沾過真人血!

人家一個苦批小賊,如果最後落下個殘疾,多少補償都彌補不了。

呼!

池默深撥出一口肺氣,有了決定。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有時候真不是心軟善良加聖母,只是不想被魚死網破而已,因為互換不值得。

但凡重生有個系統,附帶點超能。

施張正義加懲惡揚善,咱也敢啊。

嗡、嗡嗡!

突然,手機震動,柯成銘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