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嗒~啪嗒~啪嗒~”

秀家的手指有節奏的敲打這岸幾,沉默著思考著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對於秀家來說,不檢地肯定是不行的了,淺野長政、增田長盛此刻可都留在宇都宮呢,就等著與秀家商議檢地的事宜。

但是檢地的話,萬一激起民變怎麼辦?

秀吉對於因為治理領地無能,引起民變的大名處置可不輕啊,左左成政、木村清吉30萬石說改易就改易了。

秀家可不願意步這兩位的後塵,他還希望以關東為基地,打下一片自己的基業呢。

“啪嗒~啪嗒~啪~”

秀家手指有節奏的敲擊突然停住,抬頭看向長船貞親說道“這樣,你等下就去安排兩件事兒。

第一,所有...我是說所有關東家臣,不論本家還算關東本地的,凡是知行低於萬石的封賞全部暫停。

就和他們說因為貫高制和石高制問題出現偏差,土地的分授暫停,會在檢地核算田地之後予以核發。

在此期間所有的俸祿,一律根據其知行數目,由本家度支祿米。”

“第二,由你去溝通,向此前決定在平定關東後就返回吉備的那些備隊,再次詢問轉封的想法,願意留下的一併計算入封賞之中。

第三,延緩那些不願意轉封的軍卒返回吉備的時間,和他們說延緩的時間預計為半年,在此期間軍糧由本家提供,每人每月額外提供1貫文,武士提供3文的軍資獎勵。

第四,有藤堂高虎安排各備隊拆散為大隊前去各鄉村進行檢地事宜,在檢地之前進行適當的培訓,加快檢地的進度。

第五,由你負責告知奉行,讓他們轉告相鄰,此次檢地只是為了摸清楚領內的田畝情況,不涉及稅務改革,願意以錢折稅的繼續以錢折稅,願意以糧抵稅的在秋收後以糧抵稅。

第六,像領內下達五公五民的稅賦要求,但是告訴他們地子錢免交3年,3年後童子和老人繼續面交,成人減半徵收,何時回覆另行通知。

而別棟錢在藩城下的按照80文一年繳納,農間地區的,一律按照40文錢/年繳納。”

日本的稅賦其實是分開的,在戰國時期領主將一塊地分給家臣,他有權根據領主制定的法目在這塊領地上自行施政。

當然大前提是不與領主的法令相違背,其中就有一條非常關鍵,稅賦需要與領主一致。

以北條家為例,北條將一塊預計賦稅1000貫的知行賞賜給一個家臣,依據關東的糧錢比例,這塊地大約價值10,000石。

(注:西國由於氣候和開發較早的緣故,水利設施較為完備,糧價較低,糧錢折價大約是1:4,但是這個比例越往北越高,到了東北南部地區,甚至高達1:8。)

依照北條家的法度,他快要在這塊地上按照4公六民的稅賦徵收天賦,糧食必須轉賣兌錢之後上交領主,一共折錢1000貫文。

這就是石高制和貫高制另一個差別了,石高制是整體知行的產量,隨後領主根據稅賦和地頭農民進行分配,最後領主可能只能拿到600石。

但是在貫高制體制下,農民交給領主的賦稅必須是實打實的1000貫,也就是繳稅額為1000貫文,這是總包下去的,至於你地頭的農民是偷是搶,怎麼得來這筆錢,領主不管。

也就是說歷史上記載的成田氏在北條家統治下知行為2850貫文,他們的折價石高制下應該是28,500石。

田賦這筆錢是由受封於此的領主收的,他收了這筆錢可以用於自己的生活,或者用於軍備擴張,為主公提供兵員等等。

這份稅賦,上級大名是沒有權利去問他們索要的。

除此之外,地頭農民還要承擔地子稅、別棟錢等雜稅,秀吉為了徵朝更是搞出了船稅、朝稅等等,綜合稅賦達到了7.5成,造成了大量農民的逃荒。

而這部分雜稅,卻是最上級的大名向下級家臣收繳,由家臣再向領內攤派的稅賦。

換句話說,這部分稅賦是屬於五公五民之外,由地頭百姓向最上級的大名上交的賦稅。

這麼看來,北條家的四公六民看起來是仁政,實際上是在康家臣之慨。

秀家免去了地子稅(人頭稅)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在佈政5公5民的稅賦的前提下,儘可能的使得領內的百姓綜合稅賦與此前北條氏的四公六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