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的是開舞時穿的,香檳色的是舞會之後社交時穿的。

當初在試穿三件禮服時,正好是戰箏住進酒店的第一天,那時她和盛非池剛開始鬧矛盾,身邊除了來送禮服的設計團隊,就只有兩個系統。

試穿之後,她覺得上身效果都還可以,設計、尺寸、材質等各方面都很合體,沒有什麼不滿意或者需要修改的地方。

彼時彼刻,盛非池自然知道禮服都被送去了酒店,與訂婚相關的一切事宜,都是有人專門向他報備的。

事實上,戰箏在套房裡試穿禮服時,他就守在套房門口,可惜戰箏並不想理會他,更不想見他。

所以此時此刻其實是盛非池第一次看到戰箏禮服的樣子。

美。

美不勝收。

“你怎麼不說話,我不好看嗎?”

“好看。”盛非池走近了些,卻不敢貿然伸手。

他怕手一伸,可能就控制不住了。

到時候,精美的妝容會被他毀掉,精美的禮服也會被他毀掉,甚至還會發生更加一發不可收拾的事。

“我們什麼時候出去?”

“六點。”

戰箏看了看牆上的掛鐘,“現在才五點零五分。”

“嗯。”

“距離六點還有55分鐘,我們不去接待賓客嗎?”

“他們還不配得到滿滿親自接待的殊榮。”

“不可以這樣說話的,不好聽。”戰箏糾正。

盛非池卻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捉起小姑娘的纖細瑩白的手指,輕輕的啄吻,目光灼灼,“想把滿滿藏起來。”

“把我藏起來還怎麼訂婚?”

“是啊,把滿滿藏起來還怎麼訂婚。”男人失神喃喃,像是想到了很難解析的數學難題。

雖然戰箏不怎麼太懂人情世故,卻也知道作為主人公實在沒有準時準點才出現的道理,“我們出去,好不好?”

“不好。”盛非池搖頭,難得的孩子氣。

戰箏哭笑不得,“也不能這麼幹待著呀。”

“那就做點什麼。”說著,男人便俯首,作勢吻過來。

戰箏急忙後退,後腰“咚”地一聲撞到了木質的凳子扶手,瞬間就疼的眼冒淚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