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挑眉,拍了拍一旁的攝像機,“有影片有真相,你覺得法官會怎麼判?”

“強女幹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忄生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忄生關係的行為。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駱峻笙不緊不慢地說著。

“看來你是知法的,知法還犯法?”冷靜諷刺。

“你不也是一樣?”駱峻笙掀開被子,看到光溜溜的自己,俊眉微揚,然後手一鬆,被子落下,“綁架罪、投毒罪,數罪併罰,也得十年以上。”

“是麼?”冷靜四處看了看,拿出手機,“那要不要我幫你報警,看看到底是你綁架我,還是我綁架你?”

駱峻笙擰眉,“什麼意思?”

“這個房主,好像是一個叫‘駱峻笙’的傻狗哎。”

駱峻笙一愣,四處看了看,又看了看。

越看,越覺得眼熟。

這不是……他在……北斗灣的婚房麼!!!

就在池爺旁邊的那棟!

他都快不記得自己還有這麼一棟房產了,好像裝修好了之後就來過一次,她又是怎麼……

“你一一”男人想到了什麼,氣極反笑,“你到底想要什麼?”

“你不告我,我就不告你。”

“你讓人綁架我,還迷暈了我,順便還獻身於我……做了這麼多,就為了讓我不告你?”駱峻笙意外。

十分的意外。

他還以為……

“沒錯,你不告我,我就不告你,你要是告我,那我也告死你!”冷靜舉著拳頭揚了揚,卻不小心牽扯到了某根神經,渾身“滋”地一下,疼的臉色都僵了。

“你……警官證是買來的?”想來想去,駱峻笙只想到這一種可能。

否則,身為一個警察,怎麼可能不知道龍華帝國的強女幹罪名只存在於男對女,而非女對男的情況下呢?

他說要告她,完全是嚇唬她的,若是真的告了她,他恐怕會被當庭反訴。

警察身為司法系統中的一員,沒道理會不知道這一點,那她……何必多此一舉?

又是綁架又是下藥的,昨晚的大部分的記憶,駱峻笙都不清晰,但關於不要不要的記憶,卻很清晰。

畢竟,滋味太好了,好到發狂。

他發了狂,他有印象。

此刻,仍舊有。

“你放屁!警官證可是我狂啃半年書,正正經經地考下來!”

“不可能,你們冷家肯定給警察廳捐大樓了,是最新動工的那座大樓吧?”

“那是億姐前不久才捐的!!!你再胡扯信不信我揍你?”

突然,駱峻笙話鋒一轉,“冷靜,你不如大大方方地承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