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

“無所謂,包起來吧。”戰箏對首飾根本不太感冒,主要目的就是套現。

這麼重要的事情,就不需要說三遍了吧?

“好、好的,顧客請稍等。”

戰箏又看了別的首飾,發現一套鴿血紅很漂亮,當真是紅的似血。

相比她買的那一套顆顆飽滿大粒的鑽石套裝,上面的每一顆鴿血紅都要小好幾號,但是卻很精緻,很適合她的母親。

再一看價格。

嗯?

這麼適合套現,買!

就這樣,戰箏前後又買了幾套成套的珠寶首飾,又將店裡單價1000萬以上的首飾全都買了。

每一樣對普通老百姓來說,都屬於拍賣級別的。

但對盛非池來說卻再正常不過,甚至還覺得挺便宜的。

他全程作為拎包客,是第一次陪女孩子逛街。

感覺新奇,又帶著點鬱悶。

小姑娘一分錢都不肯花他的,這也讓他感覺自己的優勢直接就少了一大項。

不過,盛非池倒是感覺出戰箏志不在珠寶。

都說女人的心情三分天註定,七分靠shopping,為什麼小姑娘買了這麼多東西,卻還是有點悶悶不樂。

錢花少了?

光是買珠寶,就花了5億8千6百萬,說多不多,但少肯定是不少的。

她繼承的那筆遺產,究竟有多少,讓她在不到半個小時之內如此一擲千金?

&nbsp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