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四章 悖論(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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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
一陣劇烈的轟鳴響起。
被某種力量控制成條形的火焰直接擊中呂言,令人震撼的爆炸出現。
一縷縷溢散的零星火焰順著地面蔓延而出。
在生命法庭手中,法爾汀之火這種火焰都變得像是閃電一樣,充滿迅猛和爆炸性。
祂那三張好像永遠沒有表情變化的臉,皆是注視著呂言所在的位置。
哪怕已經知道了這個外來者不會死亡,但是生命法庭依然想要嘗試一下。
祂畢竟是一位強大的概念實體,作為其他概念實體的仲裁者和法官,哪怕是死亡、無限、永恆、湮滅這些概念實體也同樣會受到祂的權威掌管。
所以即便呂言身上沒有死亡這種概念,祂也會嘗試著擊殺他。
更何況,維持宇宙的秩序和平衡,這本來就是祂的職責所在。
所以生命法庭出手都是抱著擊殺呂言的打算,根本沒有手下留情的必要。
不過祂自己心裡有數,這種程度的攻擊,根本不可能對呂言造成傷害。
事實也確實如此。
當蔓延了整條街道的火焰逐漸熄滅,就能夠看見呂言那毫髮無傷的身影站立在中央。
認真閃躲。
有這個規則級別的能力在,只要呂言想要躲避,除了同樣規則級別的能力以外,就不會被任何攻擊擊中。
生命法庭在設定上,是全知全能的宇宙法官。
有趣的是,在漫威宇宙裡,全知全能並不是什麼稀有的設定。
甚至可以說,就跟大白菜一樣,到處都有。
這就會跟上帝悖論一樣,引申出一個問題。
如果兩位同樣擁有全知全能力量的角色對抗,會是什麼結果?
戰鬥結果無論是平手還是戰敗,都會出現一個悖論。
那就是你都全知全能了,為什麼還會打不過?
在呂言看來,這些所謂的全知全能,都只不過是一種力量的表現形式。
都有著各自的極限,只是平時根本碰不到接近極限的情況,所以看起來就像是全知全能罷了。
而且在原著中,這位設定為全知全能的存在,也同樣被殺死過。
呂言覺得,既然別人都能殺死生命法庭,他應該也可以做到。
笑呵呵地甩了甩手,隨後目光一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