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校園內,李淳罡可不知道現在外界有多少的新聞媒體都在惦記著從自己身上採訪到哪怕一點點的驚爆新聞,更不清楚有多少人在背後死死盯著他新書的一舉一動,不管是國外的《魔戒》,還是國內的《龍族》,就等著出現慘遭滑鐵盧的那一天好落井下石。

然而事實上……

他把這些作品從【文學百科系統】內解鎖出來之後就從未擔心過站的訂閱和出版銷量這些問題!正如“至淳至罡”給讀者們久而久之的印象便是淳罡出品便是精品的慣有印象一樣,他根本就是從“源頭”開始就經過精挑細選,確保了自己解鎖出來的作品在各自的型別上都是無可比擬的!

再就是關於出版同行們十分關注的記錄問題,相比較於保持自身的記錄,倒不如說更傾向於去打破記錄,哪怕這個記錄是由自己床下的。

剛回國恢復到日常生活才剛過去一個多星期的時間,恰好就碰上了每年的第一個小長期——五一勞動節!

正好林夢他們一行人在米國紐約就《魔戒Ⅱ雙塔奇兵》的內容跟蘭登書屋那邊又花了兩天時間對接交代,於五一小長假前一天也就是昨天總算是搭乘由紐約直達燕京最早的第一班航班回到國內。

當時還是李淳罡親自開著車到機場接林夢她們的呢。

“各位辛苦了!”

“你們放心,雖然公司的事情我不管都是交由林總說了算,但是我這一次我可以做主答應你們,等這一段時間忙過去之後,給你們每個人都放一個星期的帶薪假期,到時候你們也能好好休息休息,調整一下狀態。”

“多謝老闆(破音)!!!”

“李總大氣!!!”

“我就知道跟著李總準沒錯的。”

“為了李總的這一個星期帶薪假期,這兩三個星期掉的七八斤肉完全值得了!”

“......”

在為林夢她們接風洗塵的晚宴上面,李淳罡藉著絲絲的酒意對著眾人大聲宣佈道。

“有過必懲,有功必獎”才是他認為一家發展良好、前景遠大的公司該有的最基本、最核心機制,而且這一段時間裡面眼前這群人跟著自己遠赴米國可以說是任勞任怨、忙前忙後,一個星期的帶薪假期對於他們來說更像是一種補償吧。

剛宣佈完自己決定的李淳罡突然間腦袋裡面回憶起了一件好像差點被自己忘到腦後的事情,這讓他來到了林夢旁邊的座位坐下。

“學姐,話說回來有件事我差點都忘記了。”

“什麼事?”林夢放下手中的餐具,臉上帶著略微有些遲疑的表情回望了他一眼。

“就是年前讓你向讀者們徵集關於《劍來》電視劇配樂的事情,後來因為要忙著《魔戒》的事情都給徹底搞忘了,還有我寫的那兩首歌現在是怎麼一個情況了,公司找到合適唱的人選了嗎?還有……”

“等等!等等!”林夢看著李淳罡像是倒穀子一般從嘴裡迅速蹦出來一個又一個的問題,讓她一下子思緒都被打亂掉了,剛準備回答上一個問題,下一個問題便接踵而至,這讓人回答哪個好。

“......”

“是我有點著急了,這不是才記起來侯毅之前跟我提起過《劍來》定檔日期的事情,不出意外大概會在六月中旬左右,我想了想不就跟《魔戒》發行的日期差不多嘛,這不眼看著已經五月份了,估摸著已經拍攝完成正在進行後期特效的製作。”

還真別說,李淳罡的推測雖然沒有百分之一百精準,但對於《劍來》劇組的當前進度也猜到了九成以上了,而且他不知道的是,在蘭登書屋召開全球簽約釋出會的前兩天,他們劍來劇組才剛正式舉行了“殺青”儀式。

當時侯毅還想著親自打電話邀請作為編劇與投資人之一的李淳罡前來,可惜當時在米國的李淳罡因為手機卡沒有開通跨國業務的緣故並沒有接到,因此只能很可惜的錯過了。

加上他回國的行程是保密進行的,除了清華大學校園內的同學們清楚李淳罡已經悄然回到國內外,也就是一些身邊較為熟悉的人知道這一點訊息,除此之外絕大多數外界的人都還以為此時的李淳罡仍然在紐約忙於跟蘭登書屋展開合作事宜,這些人裡自然也包括了劍來劇組的侯毅等人。

“不知道淳罡你聽說過許傑這個人嗎?”

“許傑!?”李淳罡聽到這麼名字的第一瞬間腦海裡生起了一股強烈的熟悉感,總感覺這個名字、這個人在哪裡聽到過或者見到過一樣,卻偏偏一時之間想不起來具體的記憶,“這個名字聽起來十分熟悉,我肯定是在哪裡聽說過,但是一時之間又想不起來。”

“哈哈哈哈!”林夢聞言忍俊不禁輕笑了起來。

旁邊聽見他們二人之間對話的秦景天也是嘴角上揚,不過這個時候作為下屬的就應該站出來替領導解圍:“說起這個許傑來,老闆你或許未必認識,但是說起他的歌來,老闆你肯定百分百聽過的,要知道他可是被譽為九零後年青一代童年歌手,許多耳熟能詳的歌都是唱自他口。”

聽到秦景天的話後。

李淳罡用幽幽的眼神斜眼瞟了秦景天一下,沒好氣地說道:“你都會說是九零後一代,難道你不知道你老闆我是正兒八經標準的零零後麼?還是說你認為我的長相顯老?嗯哼!”

“沒沒沒,老闆我不是這個意思!”秦景天急忙解釋,這應該算是一次拍馬屁拍到馬腿上的“職場事故”,也許是這一次的米國之行跟李淳罡近距離接觸下來,讓他一下子忘記了李淳罡的實習年齡,誤將對方略顯成熟的心靈年齡當成了真實年齡。

“我知道你不是這個意思,我就是開個玩笑,老秦你別緊張。我們還是繼續說說這個許傑吧。”

“簡單來概括就是,曾經的許傑很紅,紅到發紫、紅到大街小巷到處都在傳唱他歌的程度,然後在他人氣處在最為巔峰的時候,突然被媒體記者們報道出跟經紀公司鬧翻,需要賠上天價的違約金不說,曾經唱過的所有歌曲因為版權都在經紀公司的緣故都不允許在公開場合繼續演唱,並且有小道訊息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