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醉眼挑燈(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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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英則看向任群,端起酒杯:“洪聚兄,且坐!”
任群頷首,也端起酒杯。
“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杜英慨然說道,“得遇洪聚兄,就不枉潼關一行!”
任群則和王猛詫異的看向杜英,咀嚼著剛才的那一句詩。
“怎麼了?”
“相逢何必曾相識,好,好,小兄弟年紀輕輕,當真好一番豪情!”任群回過神來,也大笑道,端起酒杯一飲而盡,“那我就不客氣了,先飲為敬!”
被任群這麼一說,杜英倒是有些尷尬,抄詩,那是每一個穿越客的必備技能,這些從小到大背的滾瓜爛熟的詩詞名篇,如果不念出來幾句來烘托自己的文化底蘊,如何才能夠奪人眼球?
不過想想這個時代的詩詞,尚且還停留在五言詩,因此杜英這兩句七言詩的確有些不倫不類。話說回來,杜英也沒有承認這就是詩,就當是兩句豪情壯語罷了。
在山中,喝酒是不用想的,吃飽肚子就不錯了,上哪裡摸酒去?因此杜英的酒量幾乎為零,而王猛早年在紅塵之中摸爬滾打,雖然不至於說不能喝,但是那個時候光忙著逃命了,哪有什麼機會真的鍛鍊酒量,因此兩杯下肚也已經暈暈乎乎了。
任群的酒量明顯要比他們兩個好一些,不過也好不到哪裡去,很快三個人就醉醺醺的靠著牆壁。
“兩位兄弟,天下大亂,風雲變幻,區區人命不過草芥。任某從東到西這一路走來,見慣了荒冢枯骨,見慣了骨肉別離,也見慣了兵荒馬亂,但是,但是!”任群的聲音不由得高了兩分,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但是什麼,倒是說出來,胸中塊壘,自當藉著這酒,一吐為快!”杜英慨然說道,“我等僻居鄉野,論見識經驗恐怕比不得洪聚兄,但是洪聚兄所描繪之畫面,歷歷在目,因此你我此時感同身受,有何心思,但說無妨!”
“但是我們這大好男兒,七尺之軀,不能迎風而上成從龍之功也就罷了,甚至還不能盡所學之才安穩一方,窩囊啊!”任群的聲音有些哽咽,這個來自於中原的漢子,應該是想到了自己一路上見到的那些悲慘景象,心中更是難受。
可想而知,那些悲慘的景象之中並不只有無數的普通百姓,肯定還有他,他和他的家人們分散,又何嘗不是在這種情景之下?只是任群終究不想說出來那等傷心事罷了。
杜英拍了拍他的肩膀,被剛才任群喊了這麼一嗓子,他的醉意倒是清醒了三分,淡淡說道:“天之將傾,吾等挽之便是。自典午中朝,八王為禍之後,五胡入寇,國無寧日。歸根結底,蓋因朝廷無能,百萬雄師,一夕傾覆,名臣將相,慌亂逃竄亦勝過那敗家之犬。因此於此處怨天尤人皆無用,唯有於亂世之中號召有志之士,也學那祖將軍,擊楫中流,不勝不歸!”
一直沒有說話的王猛,看著自家師弟昂首站在那裡的身影。
燈火昏黃,杜英的身影拖出去很長,顯得尤其的高大。
這一刻,王猛不只是感受到了雄心,也感受到了野心。
在這年輕的身軀裡,蘊藏著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