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錢時,他“意外”發現,自己錢包裡錢不夠,就和他說稍等一下,他去取錢。

這裡,就要回到前面說過的一個重點細節了!

他四月二號獨自一人來看過拳賽,他來看的時候,拳賽已經開始了。那會兒他錢不夠,是取過錢的,然後買了張廉價票。

ATM機的監控裡,有留下影像!

這個影像,可以供警方檢視!時間上是吻合的!

後面,他又去看過一次拳,又和小販聊天,說你還記得我嗎,老拳王比賽那一天,我還打翻了你的爆米花。

小販每天見那麼多客戶,哪裡記得住?

他的記憶重點,肯定也是在比賽上。

李維傑沒提三號的比賽,特地提了二號老拳王的比賽,又是在誤導記憶!

同時,他還在垃圾桶裡撿了四張2號晚上的拳票。

如此一來,他等於是帶著一家人,把他四月二號的時候,獨自一人在羅統做的事情,都給做了一遍,且沒有留下物證,留下了——人證!

以此證明,咱們一家人二號都不在燦班鎮,都在羅統!

至於三號晚上去看電影,則是故意在監控面前露面,證明他們三號也在羅統,

值得一提的是,地球上的《誤殺》,故事背景的年份,是比較靠近現實世界的。

駱墨對此進行了修改。

他把年份給提前了好多年,這樣能讓【監控】這個問題,更合理化。

暹羅國在監控這方面,的確和華夏沒法比。

可他還是覺得,把年份給提前一些,讓故事發生在十年前,發生在更落後的時代背景裡,會更好些。

畢竟華夏觀眾會吐槽這一點的,為什麼這麼多地方都沒有監控?

彷彿有需要的時候就有監控,不需要的時候就沒有。

因為他們習慣了華夏的生活,習慣了遍地都有裝監控,潛意識裡就會更重視監控這個細節。

電影是給華夏觀眾看的,駱墨覺得修改一下是有必要的。

這個小鎮的確落後,但每個人對落後的認知是不一樣的。

而取錢的ATM機裡,那是必然有監控的。

影廳內的觀眾,看著一個又一個的人,給李維傑一家人作證,簡直爽爆。

在看到警察在聽了小販的話後,去調取ATM機的監控時,裡頭露出了李維傑的臉,也覺得這段情節爆爽!

整部電影,在節奏和爽感的把控上,可以說是一流的。

肖未都覺得:“這應該沒問題了吧,是一場完美犯罪了吧?”

實際上,這是他低估了拉韞。

前面的情節,就把拉韞營造成了一個很厲害的局長。

影片也正好憑藉拉韞之口,來讓還沒明白的觀眾,領悟李維傑是如何做到這些的。

拉韞道:“人最相信的就是親眼見過的東西,李維傑沒有撒謊,他的確帶了全家人去了羅統。”

“也吃了奶油蛋糕,看了電影,看了拳賽。”

“所有遇到的人都可以為他作證。”

“也就是為什麼連那個小女孩都可以對答如流!”

“因為他們沒有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