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輕徭薄賦

5.1.1李嗣源稱帝后照例要大赦天下,要一筆勾銷百姓的欠稅,還要廢除孔謙制定的一系列苛捐雜稅;

稅收制度恢復到後梁時期(一依朱梁制度),之前被租庸使孔謙以不合理條目徵收的稅款,應退還給地方州縣;提前徵收的夏秋稅,一律返還給百姓。

5.1.2李存勖時期百姓繳納稅賦的時候,要額外繳納10%的“省耗”,李嗣源下令廢除“省耗”,百姓只需繳納正常數額。

5.1.3高利貸,如果債主已經收回了本金,那就不許再要利息(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將高利貸變成無息貸款);如果所得利息已經超過了本金,則欠債人連本帶利都不用歸還。

在生產力和生產資料均過剩的情況下,適當的金融槓桿或者說這種民間借貸,是對經濟的發展有積極作用的。但是當生產資料匱乏、生產力低下,經濟困頓的時候,這種金融槓桿也會使困境無限放大,特別是這些高利貸的利率往往能夠突破天際,逢災年荒年,窮苦百姓便會因此破產(全年的收入連利息都不夠,而本金和未還的利息將成為下一期的本金,利滾利,理論上永遠不可能償還)。

李存勖敗亡前一年,先大旱,後洪澇,加之無休止地橫徵暴斂,農民們早已不堪重負。在這種背景下,新上任的李嗣源必須強行叫停高利貸。所以才有上述無比強硬的行政法令。

5.1.4取消曲禁、鐵禁

鹽、鐵、酒麴,都是朝廷壟斷的重要戰略物資,他們的生產和銷售都必須由政府管控、經營。因其暴利,所以私鹽、私酒屢禁不止,朝廷則要為此付出額外的管控成本。

李嗣源朝廷經過反覆研討後,先後取消了曲禁和鐵禁,允許老百姓隨心所欲地造酒、製作農具,朝廷則按土地來徵收酒麴稅和農具稅。

酒麴稅是每畝5文(隨後降為3文),農具稅是每畝1文半。風調雨順之年,糧食的價格是一斗5文左右。

此舉不僅讓惠於民,且大幅降低了稅收成本,百姓與朝廷雙贏。

5.2對進貢、進獻等務實的規定;

5.2.1各地不用進獻珍奇寶物祝賀登基;

5.2.2地方官副省級幹部(節度使、防禦使)以上,只允許在“四節”(春節、端午節、冬至、皇帝生日)時進獻賀禮,且賀禮必須是官員自掏腰包,不能借機盤剝百姓,且賀禮意思意思就行(達情而已),市局級(刺史)以下,任何時候不得進獻賀禮。

地方稅務系統應制定、明確相應的稅收條例,明碼標價,不得巧立名目、不得以地方保護主義而向商旅課以重稅。

5.2.3在西部邊疆開設專門的馬市,禁止党項等蕃族進入中原。

此前,這些西北部蕃族總打著向中原王朝進獻戰馬的旗號,帶著良莠不齊的所謂“戰馬”來到洛陽。大國要面子,小國要裡子。中原王朝一般都會對他們管吃管住,還有豐厚的金銀財寶相贈,另外不管他們帶來的是什麼樣的類驢似狗的馬,中原王朝一律按照一流戰馬的價格支付。

賠本賺吆喝。李嗣源在邊境設定專門的馬場,以實際市場價格購買;不再允許蕃族進入內地騙吃騙喝。很大程度上節省了政府開支。

5.3取消“紅膠”、“綾紙”費。

在當時,朝廷頒發的委任狀,需要當事人繳納“紅膠”、“綾紙”錢,就跟現在領結婚證要交“工本費”一個道理。兩個小紅本要9塊錢的工本費,雖有結餘,但終歸不算太黑,新人們不至於交不起,而那時候委任狀的“工本費”卻比較昂貴了,史籍沒有直接說要多少錢,只說很多寒門出身的窮官員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