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南部危機(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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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菜刀、殺豬刀等都屬於管制刀具,特別是在古代,寸鐵為兵,菜刀等刀具受到嚴格管控,差不多相當於現在的實名制,都要登記在冊,平常如無特殊情況,是不允許攜帶刀具上街的。
這一次,是屠夫們自備刀具,所以官府就順理成章地要求屠夫們把隨身攜帶的刀具統一留在球場,等待明日領用。
屠夫們走後,劉崇龜暗中掉包,用涉案的殺豬刀隨機替換下一把相似的刀。
次日,屠夫們再次聚集,領回自己的刀。到最後,只有一個屠夫空著手,而領用處也只剩下那把作案工具。
官員問他為何不領回自己的刀,屠夫回答說這把不是他的刀。如剛才所講,在那個年代,菜刀、殺豬刀等受嚴格管控,實名制,雖無編號、二維碼溯源,但每個人都認識自己的刀具。
官員假裝不知道,便問屠夫,“哦,可能是有人拿錯了……那你看這把刀應該是誰的呢?”
屠夫取來仔細觀看,“我看著像那個某某某的。”
於是官府立即火速趕赴某某某家,發現某某某家裡已經是人去樓空,經走訪周圍群眾,得知此人於案發後就人間蒸發。
某某某具備重大作案嫌疑!
可問題又來了,此人早就畏罪潛逃,如何將其捉拿歸案?
劉崇龜在死囚牢中選出一位與富二代年紀相貌相仿的死囚,公開宣判:本案是富二代見色起意,姦淫未遂從而殺人害命,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鑑於本案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故不待秋後問斬,即日斬立決!
當天下午就要在鬧市街區斬首示眾。圍觀群眾人山人海,其中就有犯罪嫌疑人某某某的親屬,他們早已被夾雜在人群中的便衣警察盯防布控。
“兇手”被斬首,官府宣佈結案。
兩天後,某某某終於現身,剛一回家,就被捉拿歸案。經審訊,某某某交代了犯罪的全部經過。案件終於真相大白:
在某個風和日麗的下午,在某個熙熙攘攘的熱鬧碼頭,英俊瀟灑、出手闊綽的富二代與年輕貌美、妖嬈招展的受害女子邂逅,二人眉目傳情,郎有情、妾有意。於是富二代與女子約定,今晚就來女子家中私會,釋放一下青春的荷爾蒙。
那一夜,月黑風高。女子半開屋門,等待如意情郎。忽然間,一個人影鬼鬼祟祟地溜進屋子。女子滿心歡喜,熱情洋溢地撲上前,一把摟住那個人影。
無巧不成書,這人影就是犯罪分子——屠夫某某某。他見黑夜中有房門半開,便想順手牽羊,入室盜竊,沒想到剛一進門,就被人當場“捉拿”。
做賊心虛,慌亂中,某某某用隨身攜帶的殺豬刀將女子捅傷,隨後丟下兇器,逃之夭夭。女子則倒在血泊中,當場死亡。
過了一會兒,富二代如約而至,他剛一進門,就踩到了地上溼滑的鮮血,並摔倒在血泊中。起初,富二代還以為是水,可手感溼滑而粘稠,隱隱一股血腥味,驚訝之餘,又觸控到了地上的屍體,頓時慌得手忙腳亂,連滾帶爬地逃離現場,直接跑回碼頭、連夜開船逃跑,等天亮時,已經駛出一百餘里。
最後,殺人兇手屠夫某某某,依法判處死刑;富二代,夜入民宅,犯“通姦罪”,依法仗打板子若干,隨後當庭釋放。
這個案子被古今多部書籍收錄。郭德綱老師長篇單口相聲《善惡圖》中有個清朝末年縣官審案的橋段,與之極為類似,不知是歷史的巧合還是藝術的加工借鑑。除此之外,很多關於辦案的評書、單口相聲中,都有類似的橋段,足見“劉崇龜換刀”在歷史中的地位。
除此之外,劉崇龜還是一位書法家、畫家,擅長花鳥畫,尤其擅長畫荔枝(嶺南節度使不是白當的)。
《全唐詩》中收錄了他的一首詩:
“碧幢仁施合洪鈞,
桂樹林前倍得春。
莫戀此時好風景,
磻溪不是釣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