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於三的冊子(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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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自己看不大懂,他能看懂就好嘛。
“以後這本冊子,就可以叫《於三寶典》了,唔,這將是我大梁朝一份珍貴的商業典籍。還可以找些專家來研究你畫的是啥。”
“懂事長,您就不能不拿小的打趣嗎?”
林啟笑了笑,不由暗讚自己慧眼識人:在文水縣看了那麼多天,果然挑了個腦筋活絡的,我不愧是個霸道大總裁啊。
“都明白了?”林啟問道。
於三點點頭,又說道:“爺,您別嫌小的笨,小的晚上回去再看看這冊子,一定整明白了。”
“叫董事長。”
“是,懂事長。”
“你明天去穆姜那裡領一輛找他訂做的腳踏車,把你哥帶來上班吧,做人事還還是做考核你看著安排。工錢跟張成他們一樣,一月十兩吧,也是按績效提成。幹得好也是有期權嘛。”
因為上次見徐瑤出門一趟心情似乎有些高興,林啟也不知為何,鬼使神差地訂做了個腳踏車,這幾天想想,又覺得畢竟不是在原來的時代,若送出去,難免有些讓人誤會。還是給於二吧。
於三正想問‘腳踏車’又是個啥。聽到後面的話不由得呆了呆。
“爺,您說真的?真的讓我哥也來幹工?”
“叫董事長,他要是不願意就算了……”
“懂事長,願意,願意……”於三眼淚都出來。他忽然跪下來,一把抱住林啟的腿,想說些誓死報效的話,張著嘴卻不知怎麼說。
神經病啊,林啟把腿拔出來,忽然說道:“你看。”
於三轉頭看過去,奇怪道:“什麼也沒看到啊。”
“周嬸出來發饅頭了,去吃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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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倉將手裡的饅頭啃完,舔了舔手指,吧唧著嘴裡粗麵的餘味,有些滿足地摸了摸肚子。
他今年二十八歲,有一個五歲的女兒。其實他想留兩個饅頭帶回家給女兒吃的,可是於三說過,分發下來的饅頭可以不吃完,但不能帶走,被發現的話是要扣工錢的。
原話是:“大家都是幹工的,沒吃飽哪有力氣幹工,要是因為餓著肚子耽誤了幹活,萬一斷了工錢,家裡面就更難過了。”
但馬倉已經很久沒有幹過活了,此該摸著肚子便有些無聊起來。半個月前,為了幫人出頭,馬倉將僱主打了一頓,當天便被趕了出來,工錢也沒有結。
其實他一慣是老實怯懦,那天也不過是無來由的就有些氣不過。
但老實人一旦兇一次,別人就只覺得他往日裡是裝的
花錢請人來幹活,還被打了一頓,僱主自然是滿肚子委屈,放言出來不能讓馬倉這種“會咬人的狗”在文水縣再呆下去。
到前天為此,馬倉家裡已經斷炊了十來天了,全靠鄰里接濟,他跟女兒才吊著一口氣活下去。因此聽說於三在招人,就算沒出工也能得份什麼“保底錢”,馬倉毫不猶豫地就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