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盲的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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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城五環立交橋下,警戒帶包圍了一塊荒地,周圍停著數量警車。立交橋下,土地被挖掘,坑內蹲著一個穿著白大褂的男人,他旁邊是一具黑黢黢的屍體。
白大褂男人正是李法醫,他正小心地用刷子去刷去屍體面部的沙土,想要辨認屍體面容。
易文翰和高朗站在坑的邊緣,俯視著李法醫的工作。
其實這只是個淺坑,不到一米。
今早一名在河堤上晨跑的男人遠遠望見兩條流浪狗在不停地刨立交橋下的土地,一開始他沒在意,繼續晨跑。等到他跑了個來回,跑到河堤的另一邊,正好可以藉著清晨的驕陽看清楚橋下的情況。
那兩條流浪狗還在那裡忙活,彷彿地下有什麼美味讓它們執著於此。晨跑男人停下,調整角度又多看了兩眼,結果差點沒被嚇得一屁股坐下。
流浪狗咬住了地下的什麼東西,努力想要把它從地下給拽出來。趁著狗鬆口,繞個圈打算再咬住的空檔,晨跑男人看清楚了,那是一隻從地下伸出來的人手!
清晨六點半,易文翰帶隊趕到現場。
“怎麼樣?能辨認面貌嗎?”高朗見李法醫掃臉的動作停下來,便問李法醫。
“不行了,屍體被毀容了。”李法醫嘆了口氣。
“怎麼毀的?硫酸,火燒?”高朗好奇想要湊近看。
“看傷口形態應該是不規則物體多次打擊,”李法醫說完,朝四周望去,“應該是附近的石頭,找找看吧。”
“死因和死亡時間呢?”易文翰問。
“看腐敗程度,死了應該有一週左右,至於死因,屍檢後才能確定。”李法醫從淺坑裡出來,示意手下把屍體裝進屍袋,繼續跟易文翰彙報,“死者男性,身高一米八左右,體重約80公斤,衣著普通。”
屍體移開之後,痕檢員才屍體下方的土壤中發現了一塊銀色的反光物。拍照固定後,小心去挖,從土裡挖出了一隻一次性的打火機。
打火機被裝進物證袋,送來給易文翰過目。
“驕陽旅社。”雖然打火機上的字已經有所磨損,但易文翰還是便認出來,轉頭吩咐高朗,“查。”
回市局的路上,易文翰想到了吉時,繼而馬上打定主意,不能找他。一來,目前這案子沒有需要用到文檢顧問的地方;二來,現在是工作日,不能打擾人家工作;三來,易文翰面對吉時多少有些不自在,從前有所隱瞞是因為自己都沒把什麼爭奪家業當回事兒,沒必要說,現在,他是刻意隱瞞。
對朋友有所隱瞞始終是一件不舒服的事情。所以能不接觸,就先不要接觸吧。
回市局的路途中,隊伍兵分兩路,易文翰和高朗直奔驕陽旅社。高朗已經查到了這個旅社的地址,但地址的所在出乎易文翰的意料。
“這麼遠?”埋屍地點在五環橋,驕陽旅社在三環線,方位一個東一個西,一般來說,遠拋近埋,易文翰還以為死者的居住地就在埋屍地點不遠處。
“沒錯。”高朗補充,“我查過了,整個尚城就這麼一個驕陽旅社,只此一家,別無分店,而且他家的招牌就是藍底白字,跟打火機上印得一模一樣。”
驕陽旅社是一家個人開的小旅社,舊民宅改的,一共三層樓,每層都是小隔間,一共有35間房。
兩人來到前臺,先不急著跟前臺說話,而是靜靜在後面等著,看看這家小旅館入住是不是符合要求,必須要用身份證。
等了一會兒,易文翰確定,人家旅館符合相關要求,入住必須實名,而且前臺那個30多歲的女人就是老闆娘,顧客和服務員都稱她為馬姐。
等到一樓前臺處人走得差不多了,馬姐才注意到易文翰和高朗,“你們二位是?”
易文翰走到前臺,出示證件。
馬姐只注意到來人是警察,也沒注意到是市局刑偵支隊的,更加無視對方是便衣,還以為是來抽查的,趕忙表態:“警察同志,我這小旅館規規矩矩,絕對沒有藏汙納垢,我全力配合,你們儘管抽查。”
易文翰也不解釋,直接問:“有打火機嗎?”
馬姐莫名其妙,但是警察都開口了,她哪裡管什麼執勤期間不能吸菸的規定,趕緊把打火機奉上。
易文翰只見馬姐從後面賣煙的櫃檯上一隻裝滿了同規格打火機的盒子裡取出一隻打火機,打火機跟屍體身下壓著的一模一樣。
易文翰看了一眼,又把打火機還給馬姐。搞得馬姐莫名其妙。
既然不知道死者身份,連樣貌特徵都沒有,問起來就比較麻煩了,易文翰組織了一下語言,提問:“老闆娘,你好好想想,一週之前,你們這有沒有一個男性顧客,身高大概一米八,體重80公斤左右,衣著普通。麻煩你把符合這個要求的男性顧客登記入住的記錄調出來。”
“哦。”馬姐還是莫名其妙。
“還有,我注意到你們這有監控探頭,錄影都儲存多久?”易文翰指了指上方的攝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