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頓了一下,繼續說道:“如果你不願意,可以先結婚,還是分開住。”

其實她想說,如果不願意同房,還是這樣住著。

但是沈玉蘭也挺不好意思的,對方是個小姑娘,說這些反而不好。

所以,她就拐彎抹角的說了。

聞言胡小滿有些猶豫,她自然是不想年紀輕輕的就當媽。

雖然這時候是女的十八就能結婚,但是結婚就得生孩子了。

才十幾歲啊。

她不是個古板的人,只不過這具身體年紀太小了,結婚早沒什麼好處。

怎麼樣也得等到二十歲才行吧?

“伯母,我是很喜歡陸江河的,而且他這個人很不錯,對我也很好。”

“但是這麼早結婚我不是很願意,我想等到二十歲的時候再結婚。”

胡小滿說了心裡話,也是怕他們誤會,以為自己不願意結婚。

聽到這話,沈玉蘭認同的點點頭,“確實,二十歲結婚也不晚的。我就是怕你覺得我們家不提,對你不太負責。”

“但是你這麼想的話,我們也尊重你的決定。”

她天天看著陸江河往這邊跑,確實心裡很擔心的。

怕胡小滿多想,這時候女方的名譽是很重要的。

胡小滿鬆了口氣,他們認同自己的想法,那就是最好的。

沈玉蘭接著說道:“不過咱們得定個親事了,不然這麼來往,我怕鄰里鄰居說閒話。”

她是女人,最明白名聲的重要性。

這麼定下婚事,也是對胡小滿負責,對她的認同。

聞言胡小滿點頭同意了,反正這個物件她都親了,也抱了,就給他個名分吧。

“行,伯母,這事兒可以。”

沈玉蘭見她同意了,笑著說道:“那行,你回去跟你家裡人說一聲,如果同意了,咱們就約個時間談談。”

家裡人?

胡小滿沒說話,想著如果張春霞他們過來,恐怕這定親都得給你攪和個天翻地覆的。

見她不說話,沈玉蘭也猜到她想什麼呢,說道:“小滿,這事兒不是小事。雖然你跟家裡人有矛盾,但是也要跟他們說的。”

“結婚是人生大事,不能不跟家裡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