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 西雅圖之戰(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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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qb吧?哈哈……我喜歡的你的《無間行者》!跟你說,那幾個傢伙就是瘋子!我們都叫他們衝鋒隊……”
聽著那些金縣的傢伙們幸災樂禍的話語,亨利都快氣炸了!
在巨大的憤怒下,左臂似乎都不痛了。
諾曼·斯坦普局長來的話,為了保住他自己的局長寶座,一定會把這件事給壓下去的,弟兄們就百挨那個“小魔女”打了!
我亨利處心積慮地要擴大事態,為的就是這個難得的把斯坦普局長搞下臺的機會啊!
保羅·謝爾市長的助理已經承諾了,只要斯坦普下臺,我就能當副局長,等到下屆,就算是局長的位置,也是可以爭取一下的。
今天本來是難得的機會,市長主張對示威遊行懷柔處理,而州長加里·駱是強硬派,要求立即驅散遊行隊伍恢復wto部長級會議的正常召開。
保羅市長抗命,州長加里·駱繞過市長直接指揮警察隊伍,而此地的警察實際上是分成三部分的,一部分是少量的州警,一部分是從“鄉下”支援而來的金縣警察,剩下的四成是西雅圖市警局下轄的警察。
加里·駱州長在擔任州長前做了多年的金縣縣長,金縣的地盤實際上比西雅圖市還大,論人口,金縣是美國第十三大縣,西雅圖市都是金縣下轄的。
有這層老關係在,金縣警局對州長強硬驅散示威隊伍的命令,肯定是沒有什麼意見的。
州警就更不要說了,自然聽州長的。
唯一的問題就是西雅圖市警局,諾曼·斯坦普局長其實可以不聽州長的,按照市長的命令,將隊伍撤走的。
但是,斯坦普局長卻投靠了加里·駱州長,交出了指揮權。
這讓亨利看到了機會,和經常給自己“派活兒”的市長助理溝通後,亨利得到的市長秘密命令是不惜一切代價吧事情鬧大,只要事情鬧大了,將來就是胡亂指揮的加里·駱州長擔責任,越級交權的斯塔普也坐不穩局長的位置。
常年擔任“衝鋒隊隊長”的亨利,在警局還是有點影響力的,除了幾個親信隊員之外,不少警察也受到了他的蠱惑,在行動的時候激烈對待示威人員,反正市長會保他們,最後擔責任的是州長和西雅圖警察局長。
亨利他們是最早使用辣椒噴霧的,正是這一舉動激怒了示威人員,雙方爆發了第一輪衝突。
之後又是他們率先使用催淚瓦斯,在控制局勢的國民警衛隊到達之前,將衝突升級。
接下來,抓捕和毆打示威人員的時候,他們又是下手最狠的。
這些行為完全曲解了加里·駱州長的意圖,將西雅圖帶入了混亂。
雖然說責任不能他們全擔,其他警察、國民警衛隊、示威的組織者、渾水摸魚的犯罪分子,甚至一些無知群眾,對現在西雅圖的混亂情況都應該負擔一定的責任,但亨利等人的行為卻充分體現了一些基層小官的攪局能力,辦事不行,但是壞事卻有一手。
白奎因送受傷的女孩來到急救站的時候,就被亨利認出來了,正愁事情還不夠大的亨利,立即就有了主意。
你加里·駱州長不是說中午十二點之後不許無故滯留廣場嗎?
我這就給你抓個大明星進局子,搞個美國民眾喜聞樂見的娛樂新聞出來,我可是嚴格按照你的要求辦事的!
亨利覺得自己計劃得相當完美,唯一沒想到,那個戴兜帽的小姑娘會這麼能打!
金縣的那幫混蛋,看熱鬧不說,還要通知斯坦普,簡直不可原諒!
此時的亨利腦子一熱,竟然放開了關節脫臼的左臂,右手顫顫巍巍摸向腰間,他的警用左輪手槍就在那兒!
他要給那個魔鬼一般的小姑娘一槍!
給那個高高在上的大明星一槍!
要是有機會的話,也要給金縣的那些混蛋一槍!
對,還要留給斯坦普局長一顆子彈!
憑什麼我辛辛苦苦在街頭拼殺,卻一直得不到晉升!
亨利此時已經氣得上頭了,全然不顧一旦他拔槍,這件事情的性質便完全不同了。
打人、抓人,動用辣椒噴霧,這些小動作市長可以幫他遮蔽過去,將責任推給直接下令的州長,一旦動了槍,fbi都有可能參與調查,市長怎麼可能還會保他。
但是此時的亨利腦子已經不清醒了,憤怒讓他失去了基本的判斷能力。
“先生,請你躺到下來,我把擔架放在這……”
“別管我!我叫你別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