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買斷《人民的名義》臺網分銷權(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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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周眉森曾接受採訪說,當初有一位興趣特別大的投資人,受到官場上一位“高人”的點撥,說少碰這種事,風險大的很,最終選擇撤資。
到最後,真正敢給這部劇投資的都是幾家規模不大的民營公司,還都是剛進圈的新手。
對這些公司而言,圈內頂級資源他們都聞不到味,所以只能冒險一搏。
直到開拍前,資金缺口還差兩千萬。最終還是靠導演李鹿腆著老臉,跟幾個老熟人以拆借形式“硬要”來的……最後一筆資金,在拍攝十幾天後才到位。
《人民的名義》沒有小鮮肉撐場,沒有頂流明星扛劇,主演都是老戲骨和演技派,甚至主演中最年輕的陸逸也有38歲了。
據說全劇組所有演員加起來的片酬也只有4800萬元,作為男一號,陸逸拿到最高的2000萬。
這可是一部52集的電視劇,要是請袁華去演,這錢都不夠他一個人的片酬……
畢竟袁華之前演《誅仙》,片酬就是按100萬一集算的……
這還是因為這部戲是自家投拍的,如果接外面的劇,肯定還不止這個價錢。
後來《人民的名義》大火,陸逸在接受採訪的時候,曾坦誠的對記者表示,一開始這部劇找他的時候他拒絕了,因為片酬實在太低了!
可惜,如果說這個劇來找袁華來演的話,袁華是肯定不會拒絕的,但關鍵是以他的年紀也確實演不了侯亮平。
開玩笑呢,二十六七歲的最高檢反貪總局偵查處長和漢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那也別先查人家了,先好好查查你自己吧!
既然演不了主角,其他的角色也沒多大意思,以袁華的年紀來說,稍微能演的角色也就只有那個水軍頭目黃毛。
但黃毛是一個極其不討喜的角色,上線以後引發巨大爭議,也是一個沒法去掉的肋點,網友一致認為無端加戲只想快進,堪稱本劇最大的敗筆。
好傢伙,演個這樣的角色,到時候上線之後成為吐槽的靶子,袁華除非是腦子進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說了,戲份基本上少的可憐也缺乏存在感,參與不參與,其實沒有任何區別……
所以經過綜合考慮,袁華最終沒有參與這部劇的拍攝,而僅僅是作為投資人參與其中。
本劇總投資1.2億,袁華個人出資6000萬,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資額,為全劇第一大投資商。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袁華隨後又和劇組簽訂了包銷合同。分別以2億和1.5億拿下了五年的電視臺獨家分銷權和網路獨播分銷權。
其實前世因為在開播之前,反腐劇不太被看好,所以說《人民的名義》劇組也是早早就把臺播權和網播權全一口價賣了。
芒果臺2.2億買斷了五年臺播分銷權,PPTV以2億買斷了五年網播分銷權。
特別標記一下,這個是完全買斷了分銷權,不像之前《誅仙》的那種只是賣了首輪,第二輪,第三輪還可以繼續賣錢,網路版權也可以繼續賣……
這個就完全是一錘子買賣,賣出去之後,五年之內的任何交易,就和劇組沒有任何關係了!
芒果衛視可以二輪或者三輪繼續賣給別家電視臺,PPTV也可以充當二手販子,再轉手賣給其他的網路平臺,只要有人願意出錢,但這些收益統統都跟原劇組沒有任何關係了……
袁華這個為什麼比前世的價格要低一些,因為他簽訂包銷合同的時機不同。
前世芒果臺和PPTV,都是電視劇拍完了之後看了成品才出價的,但現在袁華是在剛立項開拍的時候就直接簽了包銷合同……
後者明顯風險要大的多,當然價格也會便宜一些……
這部劇本來製作成本也就只有1.2億,等於說才剛開機,臺+網直接3.5億入賬。
劇組不僅立刻回本,還淨收益兩個多億,對方當然沒有理由不同意……
雖然是一口價買斷,但畢竟反腐劇本來就不被看好,將來能不能成功上映,還得打個大大的問號……能夠大賺一筆就已經很好了,還要什麼腳踏車?
當然,對袁華來說,雖然說花了3.5億,但因為他本身就是最大投資人,3.5億減去成本1.2億還剩2.2億,其中1億折騰一圈又回到他的口袋,等於說他也只出了兩億多……
要知道這部劇可是17年的劇王,到時候好好運作一番,版權收入隨隨便便都能十億起步的……
所以說這筆投資,必將成為袁華傳奇生涯又一濃墨重彩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