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內閣首相(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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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部、財政部、教育部、交通部、刑部、文化部、農業部、外交部、科研部、軍部。
這就是華夏國目前設定的十部。
而內閣閣員的人數,蘇長生蘇長生準備暫時設定五人。
五人的數量還是少了一些,但是現在,一時之間也挑選不出這麼多人選來。
等以後,內閣閣員的數量,還會慢慢增加。
最終,大約會擴散到十三人左右。
這些人都有提議權和投票權,雖然內閣首相擁有絕對的權利。
但是內閣的閣員,超過半數人反對,就擁有否決首相決議的權利。
當然了,這些都將是後期君主立憲實施之後,才會實行的事情。
全國範圍內的構架,蘇長生決定採取州、市、縣、鄉四級管轄模式。
至於村,則實行村內選舉,村內自治的策略。
蘇長生將這些官僚體制,還有管理模式的構架,全部書寫下來。
然後將這份檔案,拿給上官儀、武栩這些,早期跟隨他到黃金州來的元老觀看,請他們提出各自的意見和建議。
上官儀、武栩這些元老,原本以為蘇長生會延用隋唐的三省六部制的官僚體系。
因為,三省六部制的制度已經十分完善。
古代隋唐以後的所有朝代,一直到清朝,都是採用的三省六部制。
他們沒想到蘇長生居然並沒有採取三省六部制的體系。
而是採用了內閣加十部的制度。
這兩者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三省六部制,核心之處就是削弱相權。
六部尚書直接向皇帝負責。
蘇先生構架出來的內閣,加十部的構架,似乎又增加了內閣的權利。
甚至蘇先生還設定一個內閣首相的職務。
這個內閣首相的權力,已經和以前朝代的丞相的職權相仿。
甚至會超過丞相的權職,蘇先生在的時候自然不會出現什麼問題。
但是到了後世,一定會出現首相的權力大過皇權的事情。
這對皇權統治是極為不利的事情。
上官儀、武栩等人,不相信蘇長生真看不出這一點來。
但是,蘇長生依然採取這樣的構架,這才是讓他們感覺吃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