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看張敏娟不肯認罪,就揚言道,“你如果不肯承認自己的罪行,那我就只能用刑伺候了。”

“大人,我是冤枉的,請你明查。”張敏娟聽到大人要給自己用刑,心裡還是有點畏懼的,但是,不代表自己就可以因此認罪了。

這時,旁邊的老婦人就小聲地提醒道,“你只要答應把孩子給我撫養,我就幫你澄清事實。”

她不想把事情鬧大,只想要得到宋綿綿。

張敏娟也不是什麼壞人,自己也不想為難她,只是,她不肯把孩子給自己撫養,只能用點別的法子了。

可是,張敏娟根本不答應她,嘴巴很倔,大聲地說道,“我是不會把綿綿給你們的,你們就死了這條心吧。”

她的語氣很堅定,容不得別人反駁的機會。

聽得外面看熱鬧的人都為此感到害怕──擔心她受刑。

當他們剛對話完以後,差爺就拿著夾子,夾住了她的雙手,痛得她眼淚水都流下來了,可是,沒有哼一聲。

“再次用刑!”縣令大人看到她遲遲不肯開口認罪,就再次用刑。

直到她認罪為止。

“我是不會認罪的,我沒有下毒害人。”張敏娟滿手鮮血,嘴巴里還是堅定地說著。

貴在她旁邊的兩個老人看到她痛苦的樣子,眉頭皺得很緊,擔心這樣下去,她會沒命的。

趕緊開口道,“大人,請你放過張敏娟吧,我們中毒的事情另有原因!”

經過她這麼一說,差爺立馬收起了用刑的工具,張敏娟滿臉蒼白,痛苦的樣子,癱坐在地上。

手上的鮮血還是不停地流淌著,看起來都令人恐懼,心疼。

“你說!”縣令疑惑地說道。

“這一切都是張宣媳婦,李月月叫我們這麼做的。”老婦人指著正在觀望的人群,小心翼翼地說著。

自己雖然很想要孩子,可是,也不至於拿人命來換,更何況,還是聽了別人的慫恿和唆使。

李月月被所有人都注視著,她現在已經是眾人的焦點了,大家都用鄙夷的眼神盯著她。

“把李月月給我帶上來!”縣令生氣道。

隨後,李月月就被他們帶到了公堂上,跪在地上。

滿臉恐懼的樣子。

“你真狠毒,這樣的事情也能想得出來!”張敏娟直接給了她一大巴掌,重重地打在了她的臉上,手上的鮮血也印在了她的臉上,看起來十分恐怖。

她最討厭這樣的女人了,蛇蠍心腸,怎麼可以拿這樣的事情開玩笑,難道,別人的命就不重要了?

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真是太可恨了。

被她這麼一打,李月月都被打傻了,不知所措,眼睛直瞪著她,心裡巴不得把張敏娟千刀萬剮。

“罪人李月月,你還有什麼要說的?”縣令大聲吼道。

李月月不說話,不認罪,也不否認,弄得縣令直接要把她關進大牢,日後再審。

“既然李月月不肯認罪,那就把她關進大牢。”縣令等了片刻,實在沒有耐性了,只能把她關進了大牢。

張敏娟也因此無罪釋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