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您繼續講啊。”一個老農兵急切地想知道後續。

“咳咳,那個,我杯子裡沒酒了。”金髮中年男人輕咳,將手裡的木杯翻轉過來,卻是連一滴麥芽酒都沒倒出來。

“嘿,老施羅德,再給這位先生上一杯麥酒,算在我賬上!”這個農兵高聲喊道。不一會兒,老酒侍將滿滿一大杯冰涼的麥酒遞了出來。

“現在感覺好多了,”金髮中年男人仰頭大喝一口,擦了擦鬍子上的酒珠,“不過,幸運的是,我們足智多謀的亨利國王很快就採取了全新的對策。他在薩克森東面的平原上建立起密密麻麻的城堡來抵禦入侵。使用了新的以步兵為誘餌,讓精銳騎兵伏擊的精妙戰術,狠狠地打擊了那些異教徒囂張的氣焰,保護了廣大的基督徒人民!”

“好!”一個喝得醉醺醺的,滿臉赤紅的老農奴興奮地拍了拍桌子。

“就是這樣,雖然異教徒們還是會騎馬侵擾我們王國的廣大土地,但是他們已經很難得手,很難再毫無顧忌地踐踏我們了。各位,我們都生活在主的榮光下,我相信大家日子會越過越好。”金髮中年男人舉起酒杯,一口飲盡麥酒。其他幾個農兵滿意地點了點頭,繼續吃著自己盤中的菜餚。

“這位先生,您的酒和菜。”肥胖的老闆娘穿著油漬漬的圍裙,將散發著迷人香氣的烤豬裡脊和蘋果派放在了西蒙桌前。接著,老酒侍走了過來,將一杯麥芽酒放在了裝裡脊肉的盤子旁邊。

“先生,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是一位貴族吧?”這時,閒下來金髮中年男人注意到了自己旁邊椅子上坐著的西蒙。

“哦?”西蒙放下酒杯,咂巴著嘴,“你怎麼看出來的?”

“我見過的貴族可能比這些農夫見過的麥苗都要多。”金髮中年男人淡淡一笑,用髒兮兮沾滿油汙的衣袖擦了擦嘴。

“那就是說,你是一個吟遊詩人?”西蒙咬了一口裡脊肉,嘴中咀嚼著,含糊不清地問道。

“顯然易見。”金髮男人玩弄著手裡的酒杯,微笑地看向西蒙。

“酒侍,給他來杯酒,算我的。”西蒙當然知道這個傢伙在想什麼。果不其然,又拿到一杯清涼的麥芽酒之後,這個金髮中年男人開啟了話匣子。

“我叫路德維希。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的父親其實是法蘭克尼亞公爵,”看著西蒙驚訝的表情,路德維希苦笑著搖了搖頭,“不過我的母親是公爵的侍女。”

“哦,這樣啊!”西蒙這才明白,原來他是一個不被認可的私生子。

“我很小的時候就被送到一個伯爵家裡做侍童。等我長大了,父親安排人把我送進了修道院做修士。”路德維希抿了一小口苦澀的麥芽酒,彷彿回憶起了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我在修道院的圖書室裡閱覽了很多有趣的書籍,無一不促使著我無時不刻都向外著外面的多彩世界。終於有一天,我實在是忍受不了修道院裡枯燥的生活了。於是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裡,我翻過修道院裡的一處矮牆,逃了出來。”說到這裡,路德維希嘴角勾起笑容。

“真是太可憐了,或許對他而言那種清閒的日子和坐牢差不多吧。”西蒙暗暗想著。

“我的出逃讓一直對我心生不滿的公爵夫人藉此發揮,讓我的父親斷了和我的聯絡。我反正無所謂,正好依靠在修道院裡學到的積累的知識,當一個四處遊蕩的吟遊詩人。上帝保佑,我覺得我過得非常充實,十分滿足,這就足夠了。”路德維希撇了撇嘴,滿不在乎地說道。

“原來如此。你這次是伊賽爾男爵邀請過來的嗎?”西蒙好奇地問道。一般領主要召開宴會的話,吟遊詩人可是少不了的。

“不。我原本在阿伯爾多倫港,一聽說不遠處的伊賽爾男爵和阿納姆男爵打仗,就收拾東西準備動身了。很簡單,無論是哪一方勝利,都要舉辦宴會。於我而言,賺誰的錢都是賺。”路德維希喝了一口酒,舔了舔嘴唇。

“那倒是。”西蒙點了點頭,將蘋果派送入嘴中。

“其實,作為一個吟遊詩人,相比於在酒館裡講故事賺點酒喝,或者在貴族城堡裡吟唱賺點銀幣,我更喜歡去看看壯麗的風景,騎士的決鬥,殘酷的戰爭,以及曾經顯現過聖蹟的地方。”路德維希眼中閃耀著嚮往之意。

“哈,說到顯現聖蹟的地方,你完全可以去我的領地,南邊貝格伯爵領的弗爾德村看看啊,我以我的榮譽發誓,現在那裡就有上帝的顯聖。”

“什麼?”路德維希眼中盡是譏笑,“你沒在開玩笑吧,我以前經過那裡,並沒有任何特殊的地方。”

沒辦法,西蒙只好繼那個伊賽爾神父之後又將神奇的修士故事和路德維希講了一遍。

“哦,我的天,還有這種事情!有時間我肯定會去弗爾德村看看上帝的顯聖。”路德維希倒是和農夫牧師神父不一樣,對於西蒙的忽悠接受得很快。

“不愧是見多識廣的吟遊詩人。”西蒙心底讚賞著,就同找到了多年的知己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