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起這話說的很明白,再鬧下去,不排除報警可能。即使不報警,你的行為只會讓吳涵加深厭惡。這時候離開是最好的時機。米悟和安娜娜再勸說了幾句,女人點頭抹眼淚站起來。突然又跪下磕頭,然後自己站起來,哭著跑了。

李起出來道:“吳總說,大家該吃飯的吃飯,該加班的加班。該降薪的降薪。”

伸長脖子圍觀人群都恢復了正常,李起道:“米悟,去幫吳涵小姐買點食物。”已經陪伴了小半個月,對於吳涵喜歡吃什麼,大家都有一定了解。吳涵一般吃什麼都無所謂,反正吃飯時候她也在談工作上的事。

“好!”米悟點頭交代安娜娜:“你去買瓶糖份飲料。”

吳涵看李起求助問:“我應該怎麼辦?”

李起正在收拾起地上的檔案。他暫時不回答吳涵的問話,而是在電腦上查詢兩次見義勇為的真實性。最後證明,兩次都是真的。那位商人建設工廠對環境的危害報告,還有那位商人在外地的前科。都是真的。但是孕婦資料有造假嫌疑。

李起把資料放在桌子上,然後拉來一條椅子坐下道:“有件事你必須清楚,昨天晚上來了一位殺手。後來在我們和便衣的逼迫之下,他放棄了對你的刺殺。從這份資料來看,準備這些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這是一次有組織,有預謀,有針對性的哭訴。所不同的是,昨天使用的是硬暴力,今天使用的是軟暴力。我不能否認這些檔案的真實性。那個商人確實做了那些事。作為一名保鏢,沒有資格說這些。但作為你信任的保鏢,我應該把事情真實情況告訴你。具體的評判還是由你自己做出。還有一點,如果你更改口供,執法機關追究的話,可以以誣告罪將你起訴。誣告罪是刑事罪名,不過,我相信你的律師應該能擺平。”

吳涵很少去注意有關這些事情的事,她本來只和資料打交道。目的就是盈利。工作上的瘋狂導致了社會閱歷判斷的缺失。在發生案件後,她第一反應是做一個良好的市民,因為這是對的。這念頭一直持續到剛才。她感覺自己似乎成了壞人幫兇,幫助壞人去害一個好人。但另外一方面,法律是保護大家的。如果有不滿可以隨意殺戮,那天下已經亂套。

吳涵搖頭:“我不知道!”

李起道:“或許你可以徵詢下你姐姐和你父親的意見。”

吳涵考慮一會搖頭:“我不能總是依賴他們,我必須要有自己對生活的判斷。”

電話響起,吳涵接電話。吳涵行政助理打電話來:“吳總,來了兩位警官,想了解下剛才發生的事。”

“請他們在會客廳稍坐,我很快出來。”

“好的,吳總。”

……

大約十分鐘後,吳涵在李起陪同下到了會客室。兩位警官和吳涵握手。一位警官道:“吳小姐,我們聽說有人惡意騷擾你,是嗎?”

“只是一位苦命人,也不是惡意騷擾。”

“吳小姐,干涉司法公正,騷擾證人本就是違法行為。而且,據我們瞭解,本案的嫌疑人並沒有未婚妻。”警官道:“所以我們不希望你上當受騙。”

“謝謝兩位警官。”吳涵很有禮貌道:“我想問下,如果罪名成立,嫌疑人會被判幾年?”

兩位警官互相看了一眼,一位道:“對不起吳小姐,我們不是法官,無法回答這問題。根據刑罰規定,應該是重刑。”

“死刑嗎?”

“這個問題我們無法回答。”

吳涵道:“我本人一直認為做了事就要勇於承擔。但是如果要一條生命去陪伴另外一條生命,我還是有點難以接受……”

李起忙在吳涵耳邊道:“你別說這麼說,如果明知道你知道,但因為私人感情原因不願意作證,我想會有比較大的麻煩。”說記錯了改口供還好,你要說我知道是他乾的,但是我不指證……雖然李起對中國法律不太瞭解,但還是制止吳涵這麼說。

兩位警官沉默好一會,一位警官道:“吳小姐會按照口供,如期出庭作證嗎?”

“如果他不會被判處死刑,我就會出庭。”

兩警察和李起吳涵,李起忙道:“對不起,我的僱主忙了一早上,頭有些暈。這樣吧,我們還是另找個時間,有律師在場比較好。”

兩警官點頭:“也好。吳小姐,我們是執法人,不是審判員。我們只抓犯罪的人。做為一名警察,我不希望有罪犯逃脫制裁逍遙法外。那我們先走,你有我們的電話,有需要幫助可以隨時電話聯絡我們。”

“好的。”

吳涵送到門口,行政秘書把人送到電梯口。吳涵回自己辦公室,飯菜已經買好在桌子上。吳涵卻一點食慾也沒有。不接觸社會生活則以,一接觸就是這麼激烈的社會生活。第一次是暗殺,第二次是目擊。半小時後,律師到達,律師的意見很簡單。吳涵只有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是不出庭作證,並且更改口供,說自己沒看清楚。這樣嫌疑人就會被釋放,吳涵本人可能會面臨一些麻煩,但麻煩不大。另外一個選擇就是繼續作證。嫌疑人拒不配合調查,殺人,拋屍,又鼓動人員騷擾證人,客觀上很容易被判處死刑。

沒有第三個選擇,律師能提供意見只是這些,接下來只能看吳涵如果在兩個選項中選擇。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選?”吳涵問。

李起想想道:“如果一開始對方就擺明事實,我會選第一個。但如果是刺殺不遂後騷擾我,我會選擇第二個。隨心所選,不要學我,我沒心沒肺沒法律。”在黑色世界人來看,法律只是規則一種,並不是規則的全部。

(李起的三觀屬於黑色世界三觀,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