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特蘭大,貧民區,橋洞。

這裡是溫良透過警局內部訊息得知的一處小混混聚集地。

往往會去這裡購買致幻小玩意的都是些走投無路的人。

因為這裡的東西又貴又不純。

但卻是最容易找到貨的地方。

再聯想到加里身無分文的樣子,這裡應該是他的第一選擇。

當溫良和康斯坦丁趕到這裡時。

果然發現了兩個扎著髒辮的小混混正在猛踹一個熟悉的身影。

康斯坦丁走近後,吹了聲口哨吸引了兩人的注意:

“哇哦,乾的漂亮,小子。

我好像聽到那傢伙肋骨斷裂的聲音了。”

兩人停下了腳上的動作,兇狠地望了過來。

眼見他們停手了,康斯坦丁還繼續拱火道:

“不不不,別因為我而停手,事實上我也想跟你們一起揍他!”

聽到康斯坦丁的話,兩人感覺受到了挑釁。

一不發地從懷中掏出開啟保險的手槍指著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先用眼神示意溫良別輕舉妄動,然後對著兩人說道:

“我想你們之間的誤會肯定是由那些白色的小玩意產生的對嗎?

我這有個好貨,可以讓你們體驗到從所未有的嗨,以我的性命發誓。”

康斯坦丁掏出一根玻璃管,玻璃管中赫然放著那被稱為‘迷霧’的致幻樹根。

溫良瞳孔猛縮,他可是體會過這東西的威力。

要是沒有丁卡神露,這東西可是連他都會迷失在幻境中的強力致幻劑。

要是給普通人用,那就相當於直接殺人!

看著溫良欲又止的模樣,康斯坦丁在對面兩人看不到的角度,對他輕輕揮了揮手。

溫良只好按捺下心思,靜靜等待。

對於那兩個小混混來說。

沒有什麼比強力致幻的東西更令他們心動了。

他們一把奪過‘迷霧’,放下槍,警告道:

“要是這東西沒你說得效果,我們一定會回來找你的!”

康斯坦丁呵呵一笑,注視著兩人的遠離。

等二人走後,康斯坦丁才解釋道:

“那東西是假的,我隨便在路邊找了截樹根塞進去。

畢竟不用動手就能解決問題的感覺挺好不是嗎?”

溫良一陣無語,這傢伙剛才還用性命發誓他手上的東西是真的呢。

不過,話說回來,康斯坦丁也不在乎自己的命來著。

溫良將狼狽不堪的加里扶起。

加里嘴上一直說著道歉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