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野人中有一隻小隊脫離大部隊,向著他們這本疾馳而來。

“等下你們別說話,讓我來。”

溫良囑咐了兩人一句,就乾脆坐在原地休息起來。

兩條腿可跑不過四條腿的馬。

自己還不如趁機多恢復點體力。

要是談崩了,就將他們全殺光好了。

溫良摩挲著懷中的格洛克想到。

這東西對付屍鬼不好用,但對付除巨人外的野人還是可以做到一擊斃命的。

即使大部分彈藥都留在了先民拳峰上,但現在他們所攜帶的,殲滅一隻小隊不成問題。

很快那一騎野人就來到了近前。

為首的是一個人馬皆用骸骨護體的傢伙。

牛骨、羊骨、人骨等都穿在身上。

溫良看著這明顯的特徵就知道來人是被稱為骸骨之王的叮噹衫。

因為那身骨頭鬆散串聯,只要一動便會叮叮噹噹,響個不停。

跟在他身後的正是溫良多日未見的雪諾,旁邊則是一頭火吻過的紅髮,揹著弓箭的耶哥蕊特。

與他們同行的還有幾個矛婦。

“喲,看那,我發現了什麼?一隻烏鴉還有兩個……”

叮噹衫一直找不出詞來形容迪恩和山姆。

“平民。”溫良補充道。

“對,平民,十四比三,烏鴉,要打要跑你們都輸定了。”

叮噹衫高喊道。

溫良舉起了雙手:“我並沒有想打,只是想要加入你們罷了。”

“兄弟們,快看,又來了一個瓊恩·雪諾!最近怎麼了?黑衣人的待遇這麼差嗎?哈哈哈。”

叮噹衫坐在馬上譏笑道。

“如你所見,我被一起立過誓的兄弟們拋棄了,留我在先民拳峰上等著被屍鬼啃食。

要不是我還會點攀巖技術,可能就此殞命了。

我還有什麼理由為那座背信棄義的長城賣命呢?”

溫良裝作一臉憤慨的樣子說道。

聽見溫良的話語,一位矛婦掀開粗糙的皮衣,把雪球露給溫良看,接著譏笑道:

“乖兒子,想媽媽了?來,過來,喝一口,我們就是一家人了。”

溫良不為所動,叮噹衫轉過頭看向瓊恩:

“嘿,瓊恩,你認識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