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三年之約(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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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方應物很為這些發現惱火,隨口發洩道:“你總是這樣無法溝通,就算能得到我的身體,也得不到我的心!”
王小娘子見自己把方應物說得鬱悶,這可是很難得的,不禁產生了小小得意,一時間忘了離別愁緒,繼續嗆聲道:“可你的心就在你身體裡!”
這一句話又把方應物噎住了,他不得不搬出了終極大殺器,萬分誠懇地說:“其實,我一直當你是妹妹。”
王小娘子更加得意的說:“你說什麼糊塗話兒?仔細論起日子,奴家比你還大半個月!”
慘敗!徹底慘敗!徹頭徹尾的慘敗!方應物坐在樹蔭底下石凳上,連喘幾口氣,無言以對。
王小娘子坐在石凳另一頭,抬頭仰望著亭亭如華蓋的樹冠,沉默了一會兒,才道:“其實奴家明白你的心思,你覺得奴家年紀太小不懂事。那奴家會等你三年,三年後奴家年紀就不小了,到那時...”
方應物覺得心底被什麼東西觸動了,冒出酸酸澀澀的滋味。他不忍心再對眼前人說一個“不”字,點頭道:“好!我與你約定三年,三年之內我也不娶。”
目送王小娘子在老家人的陪伴下,一步三回首的離開上花溪村,方應物手握她“遺忘”在石凳上的錦帕,他彷彿感到眼睛進了灰塵,真想低頭抹一抹。卻又看見,錦帕上繡著兩個彩字是“王瑜”。
我怎麼也跟著幼稚起來了,方應物苦笑著罵了自己一句,沒想到今天不經意之間重新體驗了一次少年情懷。
三年啊三年,今年是鄉試之年,三年一個輪迴,所以三年後的成化十六年正好是鄉試之年。如果能按照計劃考中秀才,又透過本縣科試,那麼他三年後就該去杭州府參加浙江鄉試了。
過了一會兒蘭姐兒也從中花溪村過來,見方應物握著錦帕發呆,便問道:“方才路上遇到瑜姐兒,是從你這裡走的麼?”
方應物如實答道:“是啊,訂下了三年之約,三年之內我不娶,她不嫁。”
“瑜姐兒是個好女子。”王蘭心中百感交集,只能化作這一句。
方應物將錦帕塞進懷中,又從她手裡接過書冊,順便摸了一把她的滑嫩手背,嘴裡戲言:“你不比她差。再說約定是我不娶,又不是不納妾,你大可放心。”
這日又是讀書到傍晚,王蘭收拾了一下,便回家去了。方應物將她送到村口,卻望見方逢時帶著一位差役匆匆趕來。
到了身前,方逢時急急忙忙說:“小相公,這位差爺是從縣裡來的,道是縣衙裡收了個狀子,告你欠債不還並毆打討債人。後日是縣尊大老爺坐堂審案日子,傳你上堂去。”
方應物忽然醒悟到,那些無賴上門騷擾肯定也是故意為之,八成就是等著被打,然後告狀便可以加一條毆打討債人的罪名。
不過管它如何,自己早有準備,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搞定了這件事情,就可以徹底心無旁騖的準備縣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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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欠多少我心裡有數,不用大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