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不合法(第1/2頁)
章節報錯
楊東昇從楊武手中接過合同。
把兩份合同都看了一遍,然後楊東昇把合同拍到了桌子上,“這合同我不能籤!”
“為什麼?”不但楊武傻了,楊立也傻了。
“為什麼?因為不合法!”楊東昇在兩份合同簽名的地方,使勁點了點。
這兩份合同,一份是去年楊山承包1、2、3、4礦時候籤的,簽字的是楊山跟楊武。
另一份是將礦場剩餘的承包期轉讓給楊東昇的合同,楊立已經簽了字。
經過陳志麻的薰陶,楊東昇也算是對《經濟合同法》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
楊東昇還以為楊武真有那麼大的本事,能讓楊山同意把剩餘的承包期轉讓給他,原來這就是一場私相授受。
他們以為讓楊立寫個字據,籤個字,再把楊山的合同交給楊東昇,就算完了,這裡面的問題大了。
礦場是楊山承包下的,你楊立憑什麼做主轉讓給楊東昇?
除了這個漏洞,合同裡還缺少違約條款。
一旦楊東昇將1、2、3、4礦變為富礦,大發特發之後,楊立眼紅反悔,這就是一筆爛賬。
當然楊東昇倒不認為是楊武想聯合楊立害他,會出現這種情況,純粹就是因為他們不懂法。
去年楊東昇、楊山跟村裡籤的合同,也存在同樣的情況。
陳志麻看過後,建議楊東昇跟村裡重新籤一份合同,楊東昇沒同意。
他們承包礦場,靠的還真不是那一紙合同,而是村裡的信用和人心背向。
否則以此時商人的地位,政府真的耍賴,就算你把合同搞的再無懈可擊,也是白搭。
但是這次的情況完全不同,楊東昇是要跟他人籤合同。
合同裡出現這麼大的漏洞,到時候楊山委託律師去法院起訴,楊東昇一準輸。
甚至還能反過來告楊東昇一個合謀侵佔。
那就得不償失了。
“我爹不在了,我們家現在我做主,連我娘都得聽我的。”楊立指了指自己,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架勢。
“楊山只是進了監獄,還沒死呢!你想做主?你最好盼他早點在監獄裡撿肥皂的時候一跤摔死!”
“你!”楊立一下子站起來,惡狠狠的盯著楊東昇,良久,楊立才平復下來,“你不要,我去找別人!要不是五爺爺出面,我才不會賣給你。”
“隨便去找,你看別人敢不敢要!”
“哼!”楊立冷哼一聲,拔腿就走,“咱們走著瞧!”
“走著瞧!”
“哎!這,你們……”楊武看著頭也不回的兩人,這麼多年了,在這一畝三分地,還是頭一次出現雙方都這麼不給他面子。
時間很快就到了周勇結婚的日子。
照例還是在楊氏祠堂外,宴開百席。
周勇什麼都要跟楊佳運看齊,連菜式也是比照楊佳運、袁蕊的婚宴弄的。
一個月內連辦兩場婚禮,小孩子們像過節一樣追逐打鬧。
楊東昇和一個五十歲上下,看起來老實巴交的漢子,忙前忙後幫著招呼客人。
好一通忙活,終於把賓客都安頓妥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