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商量好了。”

無論是張所長,還是王副局長,這是都把楊東昇當成嫌疑人了。

這事也怨不得別人聯想,楊東昇想承包石寨礦,最大的阻力就是崔支書。崔支書的兒子崔元豐帶著狗到楊東昇這來,緊接著崔支書就被人砍死了。

怎麼看都像楊東昇一手導演的一出好戲。

還得多虧了楊東昇現在已經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了,否則哪會這麼客氣。

雖然楊東昇有信心最終會查明真相,還他清白,但麻煩的是公安局抓人需要證據,背後詆譭你,只要有張嘴就夠了。

公安局能想到的,老百姓也能想到,這件事一旦發酵開來,對楊東昇來說就太不利了。

已經有一個人吊死在了楊東昇家門口,再給楊東昇扣上一頂帽子難度就低多了,畢竟看熱鬧的不嫌事大。

無論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崔支書,楊東昇都必須儘快把殺人那貨找出來。

但是怎麼找……

民警繼續提問。

楊東昇沒有回答,反而衝王副局長說,“王局,我有個提議你看看合不合適?”

王副局長一愣,“什麼提議?”

“我聽說崔支書是石寨人殺的,既然是順河人,在順河躲起來,想必不難。如果再有親戚朋友包庇,躲個一年半載都不成問題。”

“嗯!”王副局長點點頭。

這也是王副局長最擔心的事。

村支書被人當街砍死,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無論是順河鄉里,還是運河縣裡,對此事都極為關注。

雖然局裡沒有給王副局長期限,但是叫他這個熟悉環境的副局長下來,就是希望能儘快破案。

真像楊東昇說的,拖個一年半載,任誰都臉上無光。

“僅靠派出所有限的警力排查,不知道要找到什麼時候。而且我更擔心,人沒找到,反倒先跑了!”

“你有什麼好辦法?”

“懸賞!發動整個順河的百姓找人,發現線索直接報派出所。錢我來出,最後誰拿這筆賞金,由派出所根據最終的情況決定。您看行嗎?”

“法子是不錯,但是……沒有過先例!”王副局長有些為難。

公安局懸賞通緝犯,有過;民間自己出錢找人,也有過;但是民間出錢,替公安局懸賞……沒有過!

“要不然我把錢捐給縣局? 由縣局出面懸賞?”

“這……”王副局長就更為難了。

捐給縣局沒問題? 但是指定用於懸賞某一起案子,這事也沒有先例。

一旦開了這個口子? 以後有錢人家都能效法懸賞? 公安局還是為人民服務的嗎?

更麻煩的是將來萬一碰到破不了的案子,人家說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捐錢? 所以你們才不認真對待?

帽子不要太大!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 這樣做違法嗎?”

“好象? 確實不違法……”王副局長仔細想了想說。

這不是違法不違法的問題,是法律上根本就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其實王副局長如果還是王所長,面對這樣的好法子,他早就拍板? 讓楊東昇去懸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