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怎麼,不相信我?(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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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走本票,便和查爾斯sayodbye。
林嶺東倆指一彈,感受著本票的脆度。
就這麼小小一張,可價值4萬美金。
這一單林嶺東張開血盆大口,直接咬走了對半的利潤,透過查爾斯的渠道,經地下錢莊匯兌到渣打銀行。
到港島開國際戶,就可以帶去印度了。
只是手續費略貴一些。
其實查爾斯那邊沒什麼好擔心的,這傢伙肯定上鉤。
出門,隨手給兩個阿三兩百塊。
“拿著食咖哩雞啊。”
兩名阿三直接鞠躬到地,伸雙手接過。
“謝謝!謝謝!”
“以後大家合作愉快。”
輕鬆搞定。
其實查爾斯那邊到沒什麼好擔心的,以林嶺東對查爾斯的瞭解,這傢伙一定上船的。
出來了這麼多天,也該整理一下資產了。
作為林氏的三房長孫,還把持多條家族產業,林嶺東身價當然不低。
恰恰相反!
即便不重生,他也是一方豪強。
富得流油。
……
半個小時之後。
珠江口。
一棟老宅內。
林嶺東盯著眼前的衣櫃,面色古怪。
年輕時,他曾在這裡租下了一套房子,一租好幾年,卻根本就沒住過,專門拿來藏錢。
掀開衣櫃,看著幾顆鬆動的螺絲釘,林嶺東又是感慨不已。
他還記得,他以前很在乎這些錢的。
每一筆都有精心整理。
年輕的時候,他還是一個小財迷來著。
卸下櫃板,裡面有一個20公分寬的夾層,放著大大小小的油紙包裹,總數有十幾包,全是精心兌換過的百元大鈔。
家族生意,其實貪昧並不多,主要是走私單子掙錢,每走一筆,除去各方分潤,也總能剩下個兩三萬塊,平常花銷也不大,反正有了就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