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父母,但畜生對父母非打即罵,這就是人和動物的區別,無論你有多大的成就,多煊赫的家世,與人為善是基本素質,法律法規是約束制裁壞人,而不是弱者,餬口之家也有生存的權利,何況一個七十多歲的母親。

針對這件事,張明宇在前世地球上也曾親眼目睹過不少類似事件,但沒有一次讓他如現在一樣感到如此氣憤的!

每個人生活都不易,正常的執法,沒人會說三道四,但是事情為什麼會演變成如今這個樣子?

這究竟是誰的過錯?

當初張明宇的奶奶也曾將家裡種的土豆和西紅柿拿到街上販賣,而且也沒有佔用公共交通的位置,就是在人行道的一個小臺階上賣著蔬菜,卻被執法人員直接全部踩爛,西紅柿碎了一地,土豆則滾的到處都是。

說是執法,也不知道執的什麼法?!

但凡家家戶戶都能過得滋滋潤潤,誰願意風吹日曬著在外受罪?

難道老百姓就活該受欺負嗎?

從未有過一刻,張明宇內心燃燒起了熊熊的怒火。

張明宇沒有能力改變這個現狀,因為他不是神,但即便如此,他也要儘可能的讓人們意識到這件事,意識到我們每個個體都是有尊嚴的,是不容許被人隨意欺凌的!

翻看著網友們的評論,果然一個個都是義憤填膺,恨不得對該事件的施害者用上十大酷刑。

一個名叫“正義之士”的網友在下評論道:

城管打人的我看過太多太多了,但是我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這麼的憤怒,一個無辜的老人,卻要遭受如此殘忍對待,天理何在?

我反反覆覆看了十幾遍,這是交通執法嗎?

這是故意傷害!

將一個老人拎起來摔出去2米遠……想想都覺得可怕!

老人只是想在小區門口賣點毛豆,好貼補家用,真不知道惹到了誰,就算讓人看不順眼,你說一聲,老太太雖然年紀大,也明事理,不會與人為難,畢竟是自家種的毛豆,換個養老錢。

可結果呢?

一個是二三百斤的囂張之徒。

一個是勤儉節約活了72年的老太。

囂張之人手裡有所謂的規定,沒人敢忤逆他,所以一個老太太,他怎麼會放在眼裡,自己的父母說不定就是又打又罵,又怎麼會善待別人的父母呢?

讓我等普通人不解的是,就算老太太不該擺攤賣菜,此人有何權力損毀老太太的財物,你可以沒收,但破壞也是職責範圍內的事情嗎?

老太太活了72年,何曾遇到過這種羞辱,就算遇到一隻惡狗,老太太只要不惹狗,狗就不會隨意咬人。

連一個動物都明白的道理,老太太當時肯定不理解為何對方卻不明白。

自己賣菜有錯嗎?

有錯要被砸爛桿秤嗎?

這是法律允許的嗎?

老太太坐在車後面想要討個說法,竟然被吃的肥頭大耳的人拎小雞一樣,摔出去2米遠,這樣的人讀沒讀過書?

知不知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他拎起來的是別人的母親,摔出去的是普通人對法律的信任,這樣的人,絕不能勝任這份工作!

從空調辦公室開車到這裡,搶奪72歲老太太的桿秤,弄斷後想要逃離,將老太太摔倒地上,然後坐車離開,我看不懂他在做什麼?

來這裡就為了毆打老太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