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除了兩人的粉絲,其實大多數吃瓜群眾還真不關心誰輸誰贏,他們除了來湊個熱鬧以外,就是想聽聽歌,僅此而已!

“下面,我喊道名字後,大家就可以高撥出聲,誰的呼喊聲最響亮,誰就贏得了這一場比試的勝利!”

“首先是,張哲!”

馬翔話音落下後,上萬個人高撥出聲,聲音震破廣場!

遠處的居民樓都能聽到這裡高呼的聲音。

兩萬人裡,有一萬多人都不是兩人的粉絲,所以相對來說還是挺公平的,誰的呼聲高,誰的作品優秀,誰唱的好聽,誰就能贏得勝利。

就算張明宇粉絲好幾千,如果他唱的歌不夠優秀,一樣會輸。

同理,雖然張哲廣場內粉絲數量只有七百來個,但如果他唱的歌足夠優秀的話,一樣也是贏得勝利。

看似不公平,其實很公平!

一切都是用事實說話!

對於臺下觀眾的表現,張哲可謂是滿意至極!

他覺得自己已勝券在握!

“下一個,張明宇!”

轟!

全場尖叫!

聲音直接衝破天際!

孰優孰劣,一目瞭然。

張明宇一臉淡定,彷彿早就預測到了勝利的人會是自己。

而張哲則是一副見鬼了的表情。

這一場比的可是Rap啊!

他最擅長的曲風啊!

這就輸了?

太不應該了!

可是事實就擺在眼前,他也無法去反駁。

好在這次的對決是三局兩勝,張哲還有機會。

第二場的主題是:愛情。

這不是張哲擅長的風格。

但他為什麼選擇這個主題呢?

因為他早已提前準備好了歌曲,還是請了一位優秀的音樂人創作的!

如果說第一場比試張哲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勝利的話,那這第二場比試,他有百分百的把握!

雖然張明宇創作出了不少優秀的愛情題材歌曲,但在張哲看來,連續這麼高強度的創作,現如今的張明宇一定早已江郎才盡,很難創作出優秀的歌曲。

所以,張哲渾然不懼!

下一場,他贏定了!

在張哲看來,第二場如果拿下勝利的話,第三場是自己擅長的搖滾,同樣也找人寫了歌,所以一樣不懼。

張明宇靠的是自己一個人。

而他張哲,靠的是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