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大多是時候,統治階段的利益,並不是大部分百姓的利益。

封建王朝和後世代替封建王朝的君主立憲制,還是資本主義社會。除了建國之初會稍微的考慮一下底層百姓的利益。

到了中後期,底層百姓就是他們的韭菜。

為了榨乾韭菜,寧願天下動盪,國家滅亡,大家一起做奴隸。

像大明這樣的地大物博,人口眾多的國家,只要軍隊不發生腐敗。

只要做好情報保密,那些啥也不懂的傻逼,不亂插手軍事。

國內不出亂子,國家就根本不可能被異族凌辱。

但是很多巴不得,家人被欺辱,祖墳被掘開的既得利者們,寧願當狗,也不願意做人啊。

明知榨乾百姓就是在逼百姓造反,反而瘋狂的,拼了命的榨乾百姓。

明知自己偷偷賣給敵人的東西會變成屠刀降臨到自己人的頭上,甚至自己的腦袋上,依舊樂此不疲。

以前是,現在是,今後也是。

作為大明名義上的統治者,如果想要國家長久,就必須把法律設定的偏向底層百姓。

畢竟無形之中,法律本就會偏向有權有勢的人,如果制定法律的時候不偏向百姓,法律公平就是個笑話。

“自古以來,朝廷偏愛仁政,但是仁政的結果卻是,皇帝有了好名聲,百官有了好名聲,但是百姓的日子苦不堪言。

官官相護,百姓受盡欺辱,沒有人管。更沒有人報。

百姓遇災,窮的吃樹皮了,朝廷的賑災銀,賑災糧,也要被那些狗官層層剝皮。

朝廷大赦,赦免那些罪犯,說起來好聽,但是更多的時候,放出去的人,並沒有選擇遵紀守法,而是繼續禍害百姓。

在朕看來,所謂的仁政,只不過是讀書人面子工程。

改變不了,官官相護的現實,改變不了百姓被欺辱,上訴無門的的現實。

我大明立國250餘年,一直以來奉行的時候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

國家永遠是站著的。

百姓也應該站起來。

不要擔心不要害怕,每一個愛護大明百姓的身後都有大明律,朕和數百萬的大明精銳為你們撐腰。

我宣佈,從今往後,除非事關國家安全的大事,其他的案件除非人證物證俱全,不然,只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關押的政策,不得私自動刑,違者直接停職。

已經判刑的,如果是冤枉的,可以由家人直接申訴,亦可直接獄中申訴(每年一次)。如果確實是冤枉的,朝廷根據被關押的時間,給與適當的賠償。

即日起,朝廷將花費30年的時候,組建執政黨。

到時候皇帝只保留單獨赦免和臨時立法的權利,立法必須遵守基本的道德,遵尋懲惡揚善的原則,赦免最多赦免一半的刑罰。

皇帝將不再有大赦天下和直接違背法律抓人,抄家的權利。

...。

這個天下並不穩定,朝廷之外有著無數的異族,對著大明虎視眈眈。

你們之所以能夠安穩的生活,不受戰亂的影響,是因為數百萬的大明精銳,不懼艱辛,不辭辛苦的護衛著大明。

遼東之痛才剛剛過去沒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