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獎與罰(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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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就好好幹。乾的好了,我自然不會吝嗇賞賜。”
雖然這些人在朱由檢的眼裡,那就是賤,不收拾一頓,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但是既然對方服軟了,自己也不能小氣了。
功必賞,過必罰,這是一個勢力能長久存在的根本。
自己怎麼能夠因為一點小事而壞了規矩?
要知道,法律之所以威嚴,是因為除煩他的人,無論你是天皇老子,還是富家鉅商,亦或者貧苦百姓,觸犯了律法都會受到對應的懲處。
無情才是法律威嚴的根本。
一旦,法律在背景或者金錢面前服了軟。
那法律就變成了狗屎!
國家的威信也就成了狗屎!
到那時!
所謂的法律在百姓看來,就變成了欺壓百姓的工具。
王朝末年,為何軍紀渙散?
為何明知,私通敵寇,是滅九族的大罪,依舊有很多人私通敵寇?
為何百姓明知亡國之後,人不如狗,也不願意幫助國家?
為何百姓明知造反是死,依舊要造反?
這裡面原因有很多,但是歸根到底是律法的失敗。從而導致了民心盡失。
法律,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
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說的直白點。!
法律代表的是統治者的利益,所以在立法之初,普通百姓本就處於弱勢。
再加上隨著時間的流逝,老一輩人的離去,國家的統治者早已忘記了天下百姓之苦。
早已忘記了開國皇帝,為何要冒著誅九族的結果,推翻上一個王朝的原因。
所以本該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的,法律就變了。
律法在有權有勢的人嚴重成了謀私的工具,
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狗官變成了欺壓人的工具。
如此以來,民心怎麼可能不散?國家怎麼可能不亡?
後世好把封建王朝的滅亡歸咎於土地兼併。
大量的地主吞併了土地,導致自耕農減少,而國家為了稅收繼續壓榨自耕農,進一步加劇了土地兼併。
最後惡性迴圈,百姓手裡沒有積蓄,只要遇到天災人禍,就不得不反。
從而導致了國家的滅亡。
但是事實上,
沒有一個人是傻子,開國皇帝更不會是傻子,難道他們不知道前朝滅亡是因為土地兼併嗎?
難道沒有對應的對策來抑制土地兼嗎?
不!那些統治者心裡很清楚,也制定了相應的對策來防止土地兼併,
但是除了開國前幾任皇帝能稍微阻止土地兼併之外,其餘的皇帝也只能聽之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