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我命令,南直隸百官,勳貴深受黃恩,確不思報效國家,反而鼓動百姓謀逆。特下令罷免南直隸所有文官,廢除南直隸勳貴身份。沒收全部財產土地。”

“傳令下去,升盧象升南直隸布政使司,攜帶10萬精銳南下,徹查官員不法之事”

“哼,一群賤人,不打就不知道,誰才是主子。”

現在顯的硬氣,是給誰看的?清朝入關的時候還不是裝孫子。

現在拖欠稅收,清朝的時候,還不是跪著給上稅。

有錢、有土地、有名望計程車紳家族。他們現在為什麼經常採取半繳納半拖欠的方式進行逃稅?

而到了清朝為啥不敢這麼做了?

歸其原因欠稅者的家族在地方上掌握著輿論話語權,很多的家族裡面還有朝廷中的官員。

遇見這種拖欠稅款的情況。

地方官和催繳稅款的吏員不敢採取暴力收繳的手段,只能是擱置處理。

明朝皇帝當然也知道這種情況,可由於官官相護,皇帝也拿這些人沒辦法。

因為地方上的輿論權都掌握在士紳群體手中,

不催收吧,朝廷沒錢用。

催收吧又的處處小心。

稍微急迫一點,士紳們就敢鼓動老百姓暴亂.

要是在催收的過程中不小心打傷人或者死人,那就更加的麻煩了。

皇帝顧忌名聲,一般來說地方上一鬧騰,皇帝就會妥協。

這樣一來就更增加了對方現在的態度。

到了清朝,那些蠻夷才不管什麼名聲呢。

故意拖欠朝廷稅款嚴重的抄家滅族,稍微輕一點的處罰也是革除功名。

這樣一來效果立杆見影。

江南等地再也不敢拖欠稅收了。

歸根到底就是現在大明的違法成本太低了。

再加上官官相護,

明律在士紳群體中,和廢紙沒啥區別。

就比如明律嚴令規定

拖欠稅賦不交者要受到杖責的處罰!

可他們有錢,有背景,可以僱傭乞丐或貧窮百姓代替受刑。

這種行為在地方上都形成了慣例,同樣屬於士紳群體的地方官們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麼慣著對方,對方能守法才怪呢!

滿清的暴行。

效果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