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傷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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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姐眼色閃躲:“海棠,先生說了不讓你出去。”
“咋的,他這是要控制我的人身自由嗎?他翅膀硬了還是膽肥啦?”
“不是的,先生也是好心,怕你出去傷人。”
“傷人?”
“呃......”
劉姐有意逃避:“我去給你弄點吃的來。”
“劉姐,你說清楚,傷人?怎麼回事?”
劉姐眼淚在眼眶裡打轉:“海棠,怎麼會變成這樣子,好好的一個人,怎麼會呢?”
“劉姐,你先彆著急哭,跟我說說怎麼回事?”
“昨天后半夜,我們都睡著了,你,你拿著刀跑出去滿小區亂跑,游泳池旁邊的平臺上,你曉得的,一個貓媽媽帶著幾隻小貓的,你還帶福寶去餵過的。”
海棠臉色發了白。
“貓媽媽和小貓怎麼啦?”
“早上一早,小區保安就來敲門,說在監控裡發現是你,一窩貓,連貓媽媽都砍了,血肉一地。”
“不可能,我哪有那麼殘忍。”
“你看看你的睡衣,還是昨天穿的那件嗎?”
“對啊,我昨天穿的是白色的那件,怎麼變成粉色的啦?”
“早上你昏睡不起,是我給你換的,白色的睡衣上到處都是血。”
“睡衣呢?”
“先生讓我扔了,本來他不讓我告訴你的。”
“我不信,我覺得我沒事,我要出去買手機。”
“海棠,別為難先生。早上小區保安都要打電話報警了,是先生求著他們,還答應贊助修充電樁的,不然,你這會兒恐怕......”
“恐怕什麼?”
“小區裡的業主都害怕你出去傷人,好多業主都在物業投訴,說要讓你去精神病院待著。”
“我就不信那個邪了,我今兒個就出去了,他們還能吃了我不成?”
事實上,海棠並沒有走出家門。
院門口,兩個保安穿著厚厚的軍大衣搓著手候著。
見到海棠一出現在門口,立馬警覺起來。
海棠的吉普車停在院子裡,車鑰匙不見了,劉姐說被司正北拿走了。
小區對面是一家大型商場,買個手機也不費個事,走路過去就可以了。
然而,並沒有。先是兩個保安攔住了,起先還挺客氣的。
“海女士,您還是在家待著的好。”
劉姐跟在後面拉海棠。
“是的啊,海棠,咱們回家待著。”
“咋的,我還沒有點人身自由啦?我出去買個東西,你們也不讓,我要投訴你們。”
“海女士,別為難我們,我們也是聽領導的,您今天要是出了這個門,我們兩個的工作也就沒有了。”
不是海棠不理解他們,而是她不能理解這些人,將她當成一個具有攻擊性的精神病人看待。
不光這兩個年輕的保安,還有周圍指指點點的鄰居。
如果海棠理智一點的話,懂得給自己留點面子,懂得審時度勢,回到自己的房子裡,再想其它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