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秘湯雪夜長袖和服事件,開庭(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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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被告方提供的材料中,也有一份警視廳的證明,上面清晰記錄案件的判定為自殺,並非校園霸凌事件。
等待幾秒鐘,算是給與思考的時間,再拿起法槌輕敲。
申訴的環節結束,剩下的則是法庭辯論。
“下面是法庭辯論,首先是原告方,根據方才被告提出的駁斥,你方需要向法庭展示你方證據。”
審判長看向公生。
“好的,審判長,我將向審判席提供證據。”
點頭確認,回覆上座的審判席。
公生並沒有感覺到太大的壓力,或者說對方所展開的攻擊,屬於直接的插入己方最為薄弱的點。
霓虹警視廳的證明,從某種角度上說會比個人發現的證據要具備說服力。
甚至,僅憑一些指紋,無需任何理由就可以‘盲’抓一人,並且直接確定嫌疑身份。
背後位置,原告椅子,明智惠理面露苦澀。
證據......
根本沒有所謂的證據,如果有可以直接定罪的證據,明智惠理也不會苦苦等待五年。
警視廳的自殺證明,無法撼動。
鈴鹿櫻子死亡時候,沒有父母,唯一的姐姐也在海外,死亡之後也未曾有人收斂。
至於王道學院也為了保住名聲,將這件事掩蓋住,甚至不曾有太多人知曉。
校園霸凌的方式為留言,社會性傷害,無法追究到個人,也無法達到定罪的程度。
明知誰害死自己的妹妹......
抬起頭,明智惠理看向旁邊的男孩。
比起自身的不成熟,對方稚嫩的臉龐卻未曾有絲毫陰霾。
“審判庭,審判長,這也是我查詢到的一份檔案,同樣是警視廳出示的證據。”
公生起身,將一份檔案上交。
算是比較特殊的案件,並且與本案無關的案件,關於霓虹大學生中的出售違禁品藥物的證據。
這份檔案上記錄當時的抓捕工作,其中所涉及的團伙與針對的學校。
“原告律師,請你明白,這份檔案與本案並無關聯,以及讓你出示的證據必須是對於被告方對鈴鹿櫻子造成校園霸凌案件的直接證據!”
書記員拿去證據,交付審判長。
僅僅看一眼,確認與本案件無關,審判長警示公生。
這樣的警示只有一次。
並且會對最後的判決產生影響。
“審判長,我需要展示一份錄音,為我尋找到的一位證人,查詢到五年前關於鈴鹿櫻子的謠言,並且導致鈴鹿櫻子選擇自殺的原有。”
說著,公生從黑色揹包中取出兩個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