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工藤新一登場(第3/3頁)
章節報錯
下盤的狀態很不錯,擅長踢足球,具備爆發力與持久力。
但是腳步並不穩,也就是說並沒有更加細緻的練習足球方面的技巧。
僅僅依靠天賦......
只不過是將超越他人的天賦展露出來,卻並沒有更加細緻的練習。
公生差不多明白,為何自己的姐姐毛利蘭,這麼喜歡面前的工藤新一了。
的確,這個人具備很多人無法具備的天賦,手的靈活性與穩定性都強,恐怕專研射擊能力可以迅速成為頂尖狙擊手。
超凡的思維力與探索力,敏銳的觀察力,強大的洞悉力,無需過度鍛鍊就可以獲得的優秀體質。
再加上繼承父母的英俊面孔,卓越中略帶自傲的氣場。
具備經濟實力的背景,作為案發現場必‘翻牌子’偵探的名氣。
甚至可以說,換成任何一個女人,都很搭配面前的工藤新一。
而自己的姐姐毛利蘭,除了溫柔堅韌的性格與略微姣好的外貌,其他的方面,離婚的家庭,不是很富裕的生活,還有練習空手道的暴力傾向。
像工藤新一這樣的全能帥哥,世紀末的名偵探,霓虹警察的救世主,平成年代的福爾摩斯,父親是知名小說家,母親是知名演員。
什麼樣的女孩找不到,何必要毛利蘭這樣的女孩呢。
至於實話,公生不希望自己姐姐被消費。
“我喜歡福爾摩斯的事情恐怕很多人都知道的,學弟有必要將這種事情說出來嗎,哈哈。”
忍不住輕笑,新一剛才還慌神一會。
因為面前男孩的眼神,讓新一感覺到一瞬間的恐懼,似乎自己的所有東西都被對方看穿一般。
略帶調侃的反駁一句。
“是我失誤,其實我也很喜歡福爾摩斯的推理,不過我更喜歡他用五十五先令的事情。”
你所說的福爾摩斯,是否是我嘴裡的老福。
公生略帶深意的看著面前的工藤。
“五十五先令?”
先令是錢幣,這一點作為熟讀福爾摩斯的工藤新一是知曉的。
但是對於男孩所說的五十五先令,卻產生疑惑。
福爾摩斯的事件中,唯獨沒有關於五十五先令的案件。
這一點,新一可以肯定。
“五十五先令,福爾摩斯用五十五先令從一位猶太人的手中買走至少價值五百金幣的斯特拉迪瓦的小提琴,這是他最引以為豪的事情。”
看起來,我們所說的‘福爾摩斯’,並不是同一個福爾摩斯。
公生如此想到,而在內心也多出一份失望。
“哈哈,這件事根本不可以成為福爾摩斯最為自豪的事情,福爾摩斯最為自豪的肯定是案件的,如果讓我推斷,肯定是《四個簽名》。”
那可是世界有名的偵探,怎麼會為了五十五個先令賺到一個小提琴而高興呢。
新一堅信,名偵探所自豪的永遠是自己推理出來的令人困擾的案件。
所以對於面前尚未知道姓名的男孩說辭,表示不贊同。
況且......工藤新一的確不記得,有這一段的描寫。
“算了,工藤學長,請繼續推理,關於我的身份,洗耳恭聽。”
只是福吹,不是福迷。
順便公生自己也不是福迷,只是因為五十五先令,所以公生了解到的福爾摩斯另一面,一個搞怪、逗趣、萬惡謎語人的一面。
也僅僅瞭解五十五先令這件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