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被告律師賠償原告收口香奈女士五千萬霓虹幣作為賠償。

四,根據查詢,發現被告時津潤哉先生並不具備偵探從業資格,為了金錢選擇誣告,導致警視廳受到小人矇蔽,現一切查明,希望警視廳可以儘快恢復我方水口香奈女士的名譽。

賠償......

停頓,十分流利的闡述就在這裡忽然卡殼。

所有人的目光同時看向毛利公生,露出疑惑的表情,包括審判長,原告水口香奈,以及還在被告席位,控制住甲骨廉三的佐藤美和子。

其實比起其他人,美和子的臉色不是很好。

因為在這件事上,警視廳的確做錯,冤枉他人為犯人的情況。

所以賠償,無可厚非。

可是,可是,佐藤美和子就是覺得不舒服,因為被告席上的兩人,導致警視廳再一次蒙受一絲陰霾。

一旦賠償審理透過,警視廳肯定會給予,但也意味著警視廳承認錯誤。

抬起頭,看向那邊做出最後訴訟請求的男孩。

也是在這時候,公生停在才開口的“賠償”二字,視線與佐藤美和子對視。

陽光傾撒的面頰上露出一份讓人安心的笑容。

似乎說“不用擔心”這句話。

不知道為什麼,美和子莫名的明白對方的意思。

“原告方不申請賠償,因為過錯來源於時津潤哉的個人行為,只是懇親警視廳將薰衣草案件結案後,取消薰衣草公館的現場封鎖。”

“我的當事人水口香奈女士薰衣草公館的小姐關係情同姐妹,所以希望出資可以買下故人的公館,留作紀念。”

身邊坐著的水口香奈都一臉疑惑的看著毛利公生。

好像,自己和小姐都沒見過幾次面吧?

而且自己也沒錢購買公館!

“以上,尊敬的審判長,尊敬的審判員,原告全部陳述完畢。”

人已經去世,公館則沒有其他人可以繼承。

留在警視廳是個麻煩,而且這件事本身也算是警視廳的失誤。

賠償,不可能的,那就意味著警視廳認下錯誤,這是封口費的意思。

賠償款拿到手,燙手,不拿賠償款,讓警視廳欠人情也麻煩。

而作為律師,為當事人的利益考慮,首先不能強硬的要求怎樣,而是審時度勢。

那就用另一種方式。

警視廳可以用極低的價格協同公館的賣出,而水口香奈則需要付出一小比筆錢,買下一個價值幾十倍甚至可以增值的公館。

以及,警視廳還可以額外獲得這筆買的金額。

三方歡喜的結果。

警視廳的面子保住,而委託人的權益也受到保護,審判團判決的時候不會難做與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