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就是奴家(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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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中人立刻洩了氣,歪著頭不再說話。
“公子不要惱!奴家剛才確實是開個玩笑,不過您放心,沒有我楊翠蘭辦不成的事,三天之後準給回信。您要著急的話也可以去歸化裡直接找奴家!”說完婦人還朝著李守拋了個媚眼,把李守給嚇了一跳。
……
給了週中人一筆費用送走那連個活寶後李守等人便開始從客棧裡把行李和馬匹搬到新宅院,接著開始打掃衛生收拾床鋪,缺的一些生活用品也得去買。順便柴米油鹽醬醋茶也大肆採購一些,畢竟生活質量可以下降,但吃飯這種頭等大事不能耽誤。
一直忙到傍晚才搞定一切,小媛又炒了一大桌子菜,李守還把馬燧叫來喝兩杯,也算是慶賀喬遷之喜了。
馬燧在嘗過小媛的手藝後讚不絕口,連稱這是自己吃過的最好飯菜。
從此後這傢伙便把李守這裡當成了食堂,每天都過來蹭吃蹭喝。
安頓下來後李守也沒閒著,現在的院子夠大,房間夠多,除了臥室、客廳和書房外,他還在最後一排屋子裡開闢了一個洗冷水澡的地方,後面的花園則成為了練功場地,每天早上他會在這裡練習刀法,並且還會跟金彩英學習箭術,那個射日手留下的長弓就是最好的工具,晚上則練一練他那慘不忍睹的毛筆字。
就這樣過了兩天,對找人毫無頭緒的李守決定出去走走。順便看看週中人的婆娘有沒有找到線索。於是他跨上橫刀,叫上金彩英揹著弓箭出門了。
幽州城胡漢雜居,街上什麼人都有,商鋪裡售賣的商品也多種多樣,既有漢地的絲綢絹帛也有北方的山珍乾貨,野味海貨也有不少,許多後世已經稀少甚至絕跡的東西在這裡也能看到而且價格也不貴。
城裡也有不少青樓楚館,從裡面不時飄出脂粉香氣,夾雜著琵琶胡笛的聲音,都很不耐聽,多是一些摻雜了顏色的底層俚曲,除了激起客人某些方面的興趣外沒什麼其他意義。
逛街的另一大好處就是能飽眼福,這裡的女子生性活潑,穿著不僅大膽而且開放,既有胡女的熱辣又有漢女的婉約。
李守一路走來便見到了不少美女,有的還會大膽地向他拋個媚眼,讓自詡厚臉皮的李守都有些臉紅。
“彩英啊,你來到咱家後也沒給你買啥東西,這街上有沒有喜歡的,或者來自你們家鄉的東西?看上的話直接買下來就是,公子付錢!”李守回頭看了一眼亦步亦趨的金彩英說道。
“多謝家主,彩英只是一介奴婢,唯主人之命是從,哪裡敢要東西!”
“既然是一家人了,就別那麼見外,有什麼想買的儘管提,權當是你這段時間盡心服侍的獎勵了。”李守繼續勸道。
“好吧!這家的東西不錯,奴婢想買點。”金彩英指著路邊一家賣胭脂水粉的店說道。
愛美是女人的天性,金彩英早就羨慕那些能自由化妝的女子了,這次李守既然開了口,她便說出了最想買的東西。
“好說,看上什麼自己挑就是。”李守對自家人還是很大方的。
金彩英立刻跑過去看看這個,瞅瞅那個,最後選了一盒胭脂和一件髮釵。
李守痛快地付了錢,金彩英則第一次露出了小兒女般的笑容。
“你笑起來非常好看!女子嘛,還是多笑笑的好。”李守讚道。
金彩英第一次被家主在公開場合說好看,當即臉有些紅。
“小偷!抓小偷啊,我的錢!”
李守正要再拿自己的婢女開開玩笑,這時街邊忽然想起尖叫聲。
李守扭頭看去,只見一名灰衣男子慌慌張張地拐進一條小巷不見了身影,在他身後追著一名長裙女子,她一邊大喊,一邊追逐,可惜腿腳總比不過男子,穿著也不方便,被遠遠落在了後面。
街上的行人見怪不怪,似乎對這種事情已經習以為常了。
“有意思!追!”李守嘀咕一聲,起步追了上去。他雖然未用全力,但依舊速度極快,幾個呼吸間便越過那名女子,拐進了灰衣小偷進的那條小巷。
金彩英也一撩裙襬跟在了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