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為什麼要這樣對老實人(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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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吞吞口水。
能把於老太氣哭,好一個文化人!
陸陸續續有鄰居過來,聽到於老太一聲比一聲崩潰的罵聲——也可能是呼喊搬救兵的聲音。
比起崩潰的於老太,眾人更好奇的是,於鐵根那個讀過書有學文的媳婦,到底跟於老太說了什麼?
沒人敢進去。
於鐵根蹲在門口抽菸,這就是態度。
他家女人之間的事,他作為爺們不進去。
誰敢進去耽誤他媳婦辦大事,那就得問問他拳頭同不同意了。
屋裡,穗子繼續用她不大的音量,以平和的口吻繼續說:
“我們剛講完了第四條,接下來說第五條,老而不死,是為賊。”
“你閉嘴!我不想聽你放屁!”於老太頭髮毛都氣呲呲了。
活了大半輩子,頭一回受到這種氣,簡直要瘋。
穗子就跟沒聽到似的,繼續說。
“老而不死,是為賊,意思是什麼呢?說的是,你年幼的時候,沒有做出過一丁點的成就,長大後啥也不是,到老了,就成了害人蟲。”
吵架什麼的,不是她的專長。
但是小陳老師會講課啊。
來之前就已經列舉了於老太的十宗罪,這才說到第五條。
做老師的,能就一個觀點掰開了揉碎了講,穗子就第五條,展開了陳述。
“我打聽過,於奶奶您年少時,就以好逸惡勞聞名鄉里,嫁人後,更是好吃懶做,根據敬亭實名舉報,說你曾經把家裡的小豬崽糊上黃泥烤了......可以說,非常不像話了。”
“放、他、娘、的、狗、屁!根本就沒有的事兒!那隻豬崽死了我才烤的!”
“你為了吃烤乳豬,竟然謀害豬崽?等會,我得加一句。”
穗子說著,從兜裡掏出張紙,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於老太的各種“事蹟”。
在第五條裡,又加了“為吃烤乳豬,謀害豬崽”這一條。
於老太氣得打滾。
“那我們接下來說第六條。第六條就很簡單了,沒文化胡亂用歇後語。”
十分鐘後。
穗子終於唸到了第十條。
“最後一條,也是我個人認為最嚴重的一條。嫁禍於人,這什麼意思呢?於奶奶,你要是不想聽的話,就下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