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逗逗我的情緒,卻不知道,應該怎樣玩笑。

著急之下,便想到這個辦法。

扮作出一種手槍姿態,吸引我的關注。

有種討好我的說法。

我沒有想到討好的說辭上面。

卻要看看她做出的手槍動作,另種猜測。

就是要使用手槍擊倒我。

演繹一番經典的典故內涵。

所謂,情到濃處,就是一腔無盡的仇恨。

恨不能掏出槍,一聲槍響,蹦死我。

細細思量。

女保安發言人就是這樣的情緒變化。

她不能得到,情緒就會爆炸。

不計後果中,她想發洩情緒,只能傷害到我。

我是男神,擁有不破之軀體。

她憤怒,無法傷害到我,只能傷害到自己了。

她舉手扮作手槍,對準我瞄一下。

傷不到我半根毫毛。

卻要顯出萬般的侮辱性質。

彷彿,我就是一個弱勢的男生,除了帥氣之外,渾身沒有半點力量。

以至於 一個女保安可以隨便欺負我。

還好,五個女孩子正在行走的途中。

沒有走到我的面前。

暫時看不到眼前的場景。

不至於暗暗譏笑我。

說到這裡,有個小小的心聲插曲。

就是說,我應該說到我們的字眼。

而不是獨獨說出一個我字。

前面的話語,應該這樣描述。

五個女孩子沒有走到我們的面前。

這裡應該說到我們。

我們的字眼,包含著我和兩個女保安。

無論如何,我和兩個女保安站在一起。

說到我的方向,就是我和兩個女保安的方向。

出於討厭,厭煩惡毒人口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