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唉!收穫一個粉絲,原本就是一件幸事,我不想失去這樣的機會。

充分利用這個機會,收穫一個粉絲。

我暗想。

同時,我快速地想出一個辦法,直接簽名在高鐵票面上,送給她,算作一個偶遇的心意。

再說,我走出站臺後,高鐵票對於我,已經失去任何的意義。

乾脆,送給她,這個痴痴的女粉絲好了。

“喏!就寫在這張票面上了!”我衝她笑著說。

很想眨巴兩下眼睛,擔心她的反應過度,好事變成壞事。

只能壓抑住一股子愛情的表現渴求,僅僅是簽名而已。

“你的意思是……?”她聽我說話,有點不明白似的。

一定是走神了,便不會全面領會我的意圖。

當然,她說話間,繼續跟著眨巴兩下眼睛,還是一副萌寵的神情。

總之,屬於喜歡的狀態。

真是想不到,隨便見到一個女孩子,深入瞭解後,便會知道,眨巴眼睛,原本就是女孩子固有的專利呀!

我不敢眨巴眼睛,只能是笑笑,恨不能笑出我的所有心聲。

實際上,我喜歡這種性情的女孩子。

溫柔可愛,羞怯中不失大膽,對於愛情,顯得孜孜不倦的模樣。

要知道,男神只有被女孩子痴痴地追求著,才會成就男神的本色。

很難想象,沒有女孩子喜歡的男神,會是真正的男神嗎?

“就寫在這張高鐵票上,我不要票了,送給你!”我跟著解釋清楚。

依然是綴滿微微的笑意,依然不敢衝她眨眨眼睛。

此時,我想起身邊的雲樹樹,一個老虎級別的美麗女孩子。

讓人喜歡,令人難受。

我敢保證,普通男孩子一定不能有效地駕馭這個女孩子。

也許,只有男神可以做到。

畢竟,她深深地痴痴地喜歡上我。

所謂崇拜,原本就是喜歡的說法。

於是,我對於雲樹樹之類的女孩子,擁有強大的影響力。

好笑的是,不想接受我的意志,便不要喜歡上我呀!

呵呵!想不到,男神也會擁有說不的愛情權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