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花開心的點頭:“好。”

沈青依陪著米花和孩子們玩了一會,在米花不捨的目光中離開。

“女人,你是不是把本大爺忘了?”

“虧得本大爺天天惦記著你。”

“女人果然是善變的,這才幾天就忘記舊愛了。”

“本大爺風流倜儻,玉樹臨風,你竟然把本大爺忘了。”

“女人果然不靠譜。”

……

沈青依以為耳朵不搭理她了,畢竟她那麼哄都沒給她好臉色。

哪成想她前腳出來,後腳耳朵就追了出來,還囉囉嗦嗦說了一大堆。

就跟個嘴碎的老媽子一般。

“沒忘記你啊,最近太忙了,過一陣子房子蓋好,我就把你們接回來,到時候咱們就能天天住一起了。”

沈青依抓住耳朵的耳朵,然後把沉重的耳朵拎起,之後抱進懷裡。

同時不忘往耳朵嘴巴里塞一根空間產的胡蘿蔔。

“家裡人多太過雜亂,我怕萬一出事來不及保護米花。耳朵,我只相信你,米花的安危就拜託你了。”

不管是兔子還是人,都喜歡被人誇,被人需要。

這不,本來耳朵挺生氣的,可被沈青依塞了一根胡蘿蔔,又聽到沈青依如此需要它,耳朵瞬間就不生氣了。

沈青依帶著耳朵,把九黎縣的三家糧店都走了個遍。

把店裡面的黃豆都給買了,並且買了不少的玉米,大米,還要求送貨上門。

因為沈青依買的特別多,店家相當樂意送貨上門。

買完東西,沈青依放下已經吃了二十根胡蘿蔔的耳朵。

就這麼大個兔子,竟然這麼能吃,也不怕吃的太胖,到時候走不動。

做兔子還真好,啥都不用想。

耳朵:“……”

不用想?

作為一隻兔子,也有兔子的煩惱好不好?

“我要回家了,這兩根胡蘿蔔送你了。”

沈青依拿出兩根胡蘿蔔,遞給了耳朵。

胡蘿蔔到嘴,耳朵也不纏著沈青依了,咬著胡蘿蔔就開溜。

沈青依也不多呆,見耳朵走沒影了,也轉身離開。

她要趁早回家,把東西收拾出來,然後多泡一些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