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長期吃不飽飯,再加上營養不良,腸胃很是虛弱,這個時候就這麼吃兔肉,是不好消化的。

正所謂虛不受補。

所以目前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兔肉煮的軟爛,然後跟黃面一起煮成糊糊。

沈雲諫的燒火手藝很不錯,要什麼樣的火候就給你燒成什麼樣的。

不一會,鍋裡就傳來了兔肉的香味。

咕嚕……

咕嚕……

……

大家的肚子一起抗議了起來。

聞到香味,本來就心不在焉的米豆和米花,就更玩不下去了。

乾脆跑到了沈雲諫身邊,乖巧的等了起來。

“不許叫,米花不餓,你怎麼能餓呢?”

米花的小肚子又叫了起來,此時正懊惱的拍著自己的小肚子,嘴裡嘀咕。

完全忘記了自己剛才還喊過餓。

沈青依見狀很是心疼。

這孩子太懂事了。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話真沒錯。

“兔肉還要煮一會,但湯已經可以喝了,一人先喝一碗湯墊墊肚子。”

湯裡帶著一點油星,怎麼都比喝涼水強。

一碗湯下肚,非但沒起到作用,反而更餓了。

聽著此起彼伏的咕嚕聲,沈青依表情有點糗。

等待的時間最是難熬,好在終於熬到了頭。

兔肉麵糊糊好了。

看著眼前冒著熱氣,裡面有很多兔肉的麵糊糊,孩子們並沒有著急吃。

等麵糊糊涼的差不多,可以入嘴了,孩子們這才吃了起來。

餓的肚子咕嚕亂叫,孩子們吃飯並沒有狼吞虎嚥,反而相當優雅。

兩碗黃面,再加上剃了骨的兔肉,煮熟了加一起並沒有多少。

米花吃了兩小碗,就再也吃不下了,其餘的則是被米粒米豆還有沈青依給瓜分了。

四年以來,這是娘幾個難得的一次香噴噴的飽飯。

原主是八年前被沈老大給撿回來的,因為原主失憶,再加上長得好看,就被帶回了大魚村。

因為是打算給自家兒子當媳婦的,所以好生的養著。

四年前,沈青依去縣城賣雞蛋,回來的時候在林子裡看見一地的屍體。

原主壯著膽子,上前檢視,把還活著的三個孩子給救了出來,藏在山坡上的山洞裡。

本來一個人的飯食,變成了四個人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