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警察(第3/3頁)
章節報錯
“多啊,我看在這裡吃燒烤的人幾乎每桌都要了啤酒!”
“是的,這裡的每張桌子上都放著啤酒瓶,可桌子上放著四個啤酒瓶地上放著一個啤酒箱的只有一桌!”
隨著王哥的話,小吳把目光落到了剛才龍烈血和小胖座的那張桌子,小吳仔細地看著,他現在是徹底的明白了,那張桌子上,只有兩副碗筷……
這就是說,兩個人,在地上這幾個人根本來不及做出什麼反映的時候,就已經把他們擊倒了,時間很短,短得連讓地上這幾個人都沒有時間能拿點什麼‘東西’好和他們對抗,六秒鐘,不,也許更短。小吳捫心自問自己做不到,即使兩個自己也做不到,這樣的兩個人,虧自己剛才還誇口呢!
小吳用敬佩外加感激的目光看著王哥,這些東西,確實不是在學校裡可以學到的。學校裡可以學到知識,但學不到眼光,學不到經驗。
王哥拍了拍小吳的肩膀,“以後的日子還很長,你遇到的情況還會更多,你有沒有想過,既然他們可以用啤酒瓶在數秒鐘之內解決四個人,你就能擔保他們在遇到你的時候不會把手裡的啤酒瓶換成刀嗎?”
小吳混身一震
“今天王哥就送你一句話,只有活著的警察才是好警察,而會用腦子的警察比只會用槍的警察活得更久!”
看著王哥有些滄桑的眼神,小吳把自己心裡一個小小的疑問吞回了肚裡——王哥,你真是一個普通的巡警嗎?
救護車來了,小吳在“眼鏡燒烤店”的老闆那裡和在座的許多目擊者那裡問到了足夠多的東西,事情的全部小吳已經知道了,除了事情的起因以外,王哥說得幾乎分毫不差,這讓小吳對王哥佩服得五體投地。
不過還有一點困擾著他,那就是在他問及眾人那兩個人的長相和身體特徵時,他得到的回答幾乎是五花八門的。
僅僅那兩個人的高矮胖瘦就有好幾個版本,同一個人,在這些人的口中,有些人把他描繪得比李逵還李逵,有些人則把他描繪得比宋江還宋江,剛問了幾個,小吳就覺得自己頭都有點變大了,這哪裡是兩個人,在小吳看來二十個人都還嫌少了,讓小吳鬱悶的是,他還不能發火,打J國鬼子是好事,但不配合警察工作那就不對了,但那些目擊者自有他們的說法。在一對對大小不一厚度不一的鏡片後面,小吳看到的是一雙雙無辜的眼睛,還有眼睛裡無辜的光芒。這其中,以這裡的那個戴眼鏡的燒烤店老闆看起來最無辜。
“警察叔叔,我是近視眼,剛才沒戴眼鏡(或現在戴的眼鏡度數不夠!”
到了最後,因為打人的那兩個人的外貌描述的版本比較多,相差又很大,連小吳都不清楚自己是來處理什麼性質的事情了,簡單的一個社會治安案件,到最後幾乎變成了只有電影裡那些“Men In Black ”才能處理的“特殊事件”。
還好剛才看到了那四個傢伙,要不然自己說不定還以為是火星人入侵地球了呢!聽他們講跟著那四個傢伙來的還有兩個女的,但可惜的是那兩個女人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已經跑了。
小吳把問題向王哥講了,王哥拍拍小吳的肩膀問了小吳一句,“你真的想把那兩個人找出來嗎?”
小吳搖了搖頭,不管於公於私他都不想,有這樣的時間,他還不如去陪陪女朋友呢。
“那不就好辦了嘛,這就是一起普通的打架,鬥毆的雙方一方的人已經跑了,先動手的一方的人已經被我們抓住,但鑑於他們的傷勢,我們先把他們送到了醫院,等他們稍好一點我們再把他們請到局裡‘做做筆錄,喝喝咖啡’!”
“那王哥你看那兩個人的外貌……”
“這好辦,你把現在寫記錄下來的東西留著,誰要感興趣的話你就把它丟給誰傷腦筋去好了!”
“……”
看到小吳愣住的樣子,王哥笑了笑,“腦細胞殺多了容易掉頭髮!”
在小吳和王哥要走的時候,小吳回頭看了一眼那個燒烤店的招牌——“眼鏡燒烤店”,到了現在,小吳終於知道那個店為什麼叫眼鏡燒烤店了。
翠湖是單行道,在王哥和小吳開著他們的三塔納警車從翠湖邊上繞過去的時候,龍烈血和小胖剛剛從酒樓裡出來,小胖和龍烈血還要去準備明天軍訓用的東西,兩方擦肩而過。
坐在車上,王哥看著小吳的臉色好像有些憂鬱,王哥好奇的問了一句。
“怎麼了,小吳?”
“王哥,隊裡有沒有精神補貼啊?”
“精神補貼?沒有啊,怎麼了?”
“剛才有幾個人叫我叔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