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他是真的不明白(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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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意識到,自己大意了!
幹了七八年警察,今天卻讓自己啄了眼!
調查吳涯。
作為一個普通公民,吳涯雖然年紀小但也有自己的權利。
除非是執法部門,而且還需要掌握一定的證據!
否則,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對他開展調查!
治保員,自然也在其列。
否則,就是違法!
這是其一。
其二。
吳涯毆打老張婆子,地點在哪?
家裡。
起因為何?
還是調查。
而調查?
老張婆子,只不過是個治保員而已!
她根本不具備執法權!
可偏偏,一個不具備執法權的人。
卻在大半夜帶著人,闖進別人家裡揚言說要調查人家?
打你,那都是輕的!
仔細追究,人家那都是正當防衛!
而且不問你個私闖民宅圖謀不軌,就已經不錯了!
“可……可他也不應該組織家人,對抗執法吧?這可是在我去了之後,他們一家還想要有的舉動!尤其他的父親,甚至還揚言說,誰敢動他兒子就打斷誰的腿呢!這是在赤裸裸的威脅辦案人員!”
所有想要強加給吳涯的罪責,都被自己所知道的法律推翻了。
怎麼辦?
在不找個理由解脫,那就是自己的嚴重失職!
於是情急之下,嚴警官又想到了吳萬里的態度。
就憑這句話,就足以證明他有暴力抗法的傾向。
並且已經付諸行動了!
可。
“呵呵,嚴警官,你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
一直沒有說話的吳涯,突然冷笑了起來。
“怎麼,難道我說的不對嗎?哼!威脅要打斷執法者的腿,你們好大的膽子!我完全可以控告你們,恐嚇執法人員妨礙執行公務!”
面對吳涯的挑釁,嚴警官更加的義正言辭了。
這下子,可算找到了有理有據的說辭!
大局長,你就算跟這小子有關係。
那也不能罔顧律法,對我實施打擊了吧?
但明顯,他又一次想錯了!
“哈哈哈~嚴警官,虧你還是主管我們這片的治安警呢!怎麼,你連我的歲數都不知道嗎?一個未成年,難道不應該處在父母的保護之下嗎?你們蠻橫執法無理抓人,還不允許民眾反抗了?這種執法者,比之土匪又有何區別?”
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