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家裡面就他一個人啊。

而且,看著父親還有母親那忙碌且非常開心的模樣。

除了除夕晚上,估計很難見到他們了。

好巧不巧,電腦店的老闆一眼就將張曉給認了出來。

不僅要到了簽名,而且還和張曉來了一次合影。

張曉在付款的時候,電腦店的老闆極力的阻止,還說這臺電腦他請了。

這又不是吃飯什麼的。

還有請這麼一個說法嗎?

最後張曉還是付款了,電腦店的老闆實在是拗不過他。

回到家中,開啟電腦,熟練的開啟了wo

d文件,外設鍵盤一接上。

“噼裡啪啦”的鍵盤敲打聲在房間中響起。

一直寫到了傍晚,張曉終於將腦海中《吃麵條》的小品劇本給寫了出來。

由於這部小品時間太過久遠了。

很多細節都需要好好的回想一下,這才能敲打出來。

花費了足足一個下午的時間,總算是將劇本給寫了出來。

他倒是沒有等到明天,寫完之後直接就將劇本發給了鄧可。

其他的事情,他就不再關心。

至於這個小品是蘇雲和誰來演。

這個事情也用不著他操心,按照蘇雲現在的名氣以及演技的話。

演這個小品應該還算是能看的。

至於想要超越陳佩斯,那還是洗洗睡吧。

就連張曉都不認為蘇雲有這麼強的能力。

由於,父母還在忙著火鍋店的事情,張曉也只能叫外賣。

來送外賣的小哥,又將張曉給認了出來。

熟悉的流程再次展開,簽名,拍照。

這名外賣小哥拿到了簽名和拍照過後,似乎還有些遺憾。

張曉有些不解,“一張簽名是不是不夠啊?”

“倒不是簽名夠不夠的問題。”

外賣小哥嘆了一口氣。

這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張曉默默的看著外賣小哥,說實話,他現在很餓,完全沒有聽故事的心情。

“那是什麼問題?”